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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文行天下]]>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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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网络连通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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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96315edit.blog.bokee.net/</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creator>96315edit</creator>
<pubDate>Mon, 13 Mar 2006 21:18:01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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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3·15投诉从“有形”走向“无形”——浙江六大网站联手打造“网络维权快车”</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22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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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img width="450" height="338" src="http://biz.zjol.com.cn/gb/node2/node138665/node187968/node187974/node208724/node208730/node208735/images/00130024.jpg" alt="" /><br /><br /><img width="450" height="493" src="http://biz.zjol.com.cn/gb/node2/node138665/node187968/node187974/node208724/node208730/node208735/images/00130027.jpg" alt="" /><br /><br />
<p style="text-indent: 31.6pt;" class="MsoNormal"><strong>浙江在线3月15日上午消息</strong>（记者　杨晓燕）26台宽带上网电脑和8部电话全面开通，省消协3&middot;15维权网、浙江在线、杭州网、浙江电信互联星空等六大网站为此次活动搭建&ldquo;网络维权快车&rdquo;，活动从武林广场的露天&ldquo;挪&rdquo;到了天鸿饭店里面&hellip;&hellip;今年&ldquo;3&middot;15&rdquo;活动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即在于投诉由&ldquo;有形&rdquo;转向&ldquo;无形&rdquo;化。</p>
<p style="text-indent: 31.5pt;" class="MsoNormal">通过六大网站搭建的&ldquo;网络维权快车&rdquo;，消协工作人员、法律专家以及来自省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的人员通过网络和电话为消费者答疑解难维权。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说，网上在线维权称得上是今年3&middot;15活动最有创意和最有实效的活动，通过网络手段，将更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p>
<p style="text-indent: 31.5pt;" class="MsoNormal">已经参加过5、6年&ldquo;3&middot;15&rdquo;活动的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律师今天正在通过浙江在线做网络咨询，他对今天的活动形式感到十分新奇和赞赏，&ldquo;消费者不用再挤到武林广场去投诉，只需在网上发个贴子就行，很方便；同时，专家的解答他们还可以重复多次看，对进行维权更具指导意义。&rdquo;</p>
<p>　　上午的网上维权活动自8点半开始，截止10点记者发稿时，已累计收到网络投诉100余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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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最新报道</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最新报道</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48:01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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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留学信息不畅的中国成洋“野鸡大学”富矿</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21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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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ldquo;我只能说中国是&ldquo;野鸡大学&rdquo;的富矿！&rdquo;这是澳大利亚&ldquo;野鸡&rdquo;打假专家乔治&middot;布朗（Ge orge  Brown）回答记者的一句话。持有相似观点的专家还有美国远程教育与培训认证委员会 负责人迈克尔&middot;蓝波特。他说，关于&ldquo;野鸡大学&rdquo;骗人的故事他听得最多的就是从中国  学生那里 听到的。面对这些令人尴尬的说法，我们不得不反思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会成为洋 &ldquo;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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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ad_dst2"></span>鸡大学&rdquo;的富矿？  </p>
<p>　　&ldquo;在美国有些文凭几乎100％无价值，有的实用价值很小，而美国现在有100多个假认证协会  ，即便是美国居民也有很多人搞不太明白，当&ldquo;野鸡大学&rdquo;向亚洲市场进军时，不 懂的人就更多了。&rdquo;美国打击&ldquo;野鸡大学&rdquo;的权威专家奇普说。 </p>
<p>　　教育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在如今这个学习型社会、知识型社会，大家都想要学  习这本身是件好事，是可喜的现象，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什么  是优质教育有一个认定问题，政府要有一定的把关，即将成立的&ldquo;境外教育资质鉴定中心&rdquo;  将成为一道最好的过滤网。比如说美国的学校，没有得到六大认证机构的认证，你的学位就  没有任何价值。各个国家的教育体系不一样，方方面面对他的了解是有限的，信息不对称是 造成洋&ldquo;野鸡大学&rdquo;在中国走红的客观原因。 </p>
<p>　　随着一部分中国人对美国的认证制度开始有所了解，洋&ldquo;野鸡大学&rdquo;也在不断调整自己的策  略。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当问到某&ldquo;野鸡大学&rdquo;招生人员该校是否得到美国教育部承认的  认证机构认证时，对方回答没有，随即对该认证作了一番批驳，然后说：&ldquo;更重要的是学到 先进的知识。&rdquo; </p>
<p>　　&ldquo;我们到一所学校去读书，学到知识当然重要，但同样也是为了拿到一个文凭，用于升学、  求职或者移民，所以文凭的实用性也很重要。&rdquo;一位教育工作者对此表示反对。 </p>
<p>　　 那些在中国开展得非常红火的&ldquo;野鸡大学&rdquo;的文凭是否会被美国一流高校所承认呢？记者选  择了三所&ldquo;野鸡大学&rdquo;&mdash;&mdash;纽伯特大学、美国世纪大学和普莱斯顿大学，询问加州伯克利大  学、华盛顿大学等美国一流高校是否会承认这些学校的学位。答案无一例外全是否定的。美  国地区认证的正规学校全部不接受上述学校的学生转学分，同时也告知上述学校的文凭不可 以作为升学的证明。 </p>
<p>　　一位接待人员还讲到他们曾经遇到过中国学生交上这样的文凭，最终学校通知他们的学历是 不被承认的，有学生还发电子邮件（  E－mail）过来询问：为什么美国大学的文凭，美国也 不承认？ </p>
<p>　　美国某公司一位曾经负责招聘的先生告诉记者，近几年很多从大陆和台湾来的中国人都拿着  &ldquo;野鸡大学&rdquo;的文凭上门应聘，文凭都是什么MBA、EMBA，招聘官员通常的做法是：如果应  聘者除了&ldquo;野鸡&rdquo;文凭外，还有一个认证的如本科文凭，那么他们会把所谓的MBA学位省略 ，而  视本科学历为最高学历。这位先生还说，在与几个中国大陆来的人员交谈过程中他发现，他 们也不是很懂这些文凭其实是&ldquo;野鸡&rdquo;产物。</p>
<p>　　&ldquo;有些人是知假买假，真正受害者是社会和雇主。&rdquo;美国远程教育与培训认证委员会负责人 迈克尔&middot;蓝波特如此评说&ldquo;野鸡大学&rdquo;的受害者。 </p>
<p>　　2002年5月11日在武汉召开的第三届MBA发展论坛上，众多专家对MBA报名人数逐渐增多、考  试成绩越来越高，而学员年龄越来越小的现象表示忧虑。但与之相反的现象是，报考洋&ldquo;野  鸡大学&rdquo;学员中大多为国企或国家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机关干部，而且年龄普遍偏 大。 </p>
<p>　　这部分人并不担心学历会不会得到国家权威认证部门的认证，对他们来说，这个学历只要能  够得到本单位、本部门人事和组织部门的承认就足够了。这对那些在机关和企业待了很多年  ，正需要一个学历来作为晋升的依据的人来说，不用考试，只要花钱就能拿到的学历无疑是 雪中送炭。 </p>
<p>　　而在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不仅自己拿了一个这样的学位，还以红头文件的形 式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力荐这样的学历教育。 </p>
<p>　　也有人认为洋&ldquo;野鸡大学&rdquo;学位不过是文凭交易中的腐败现象中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来  ，机关干部攻读学位已渐成风气，很多政府机关都纷纷与高校联办机关人员的在职研究生班 。真的假文凭和假的真文凭弄得人眼花缭乱。</p>
<p>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清华大学的网站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某知名企业的总裁到清华大学  经管学院做了一场题为&ldquo;做自己想做的人&mdash;&mdash;心态与成功&rdquo;的报告。这位总裁就是美国檀 香山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生。这位总裁从白手起家奋斗到拥有一亿多资产的富翁，拥有非常  多的社会头衔，应该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p>
<p>　　&ldquo;野鸡大学&rdquo;开办的项目中最多的是 MBA、EMBA、DBA等商务课程，或许也正说明它迎合了 我们这个社会的需求。1991年中国高校试办  MBA班，最初只有几所高校开设，到2001年7月 ，开设这种班的中国高校已有62所。但不足两万的毕业生相对需求仍是杯水车薪。因此 MBA  在中国刚一诞生，报考率就居高不下，2002年全国有五万多人报考，而计划招生人数是8000 人，录取比例约为7∶1。&ldquo;野鸡大学&rdquo;就在这个时候适时登场了。 </p>
<p>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优质资源比较匮乏， 比如  MBA、DBA这些商务课程，我们才刚刚十多年的历史，而国外都已历经了一个世纪了。  中外合作的方向是对的，但不应该是名义上的，只是挂个名，也不派老师来，没有实际意义  ，真正的中外合作应该是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把先进的课程介绍进来，把优秀的老师  派过来。他认为&ldquo;野鸡大学&rdquo;红火的一个社会原因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推行的是文凭主义， 把学历看得太重，加之这种供需矛盾，所以给&ldquo;野鸡大学&rdquo;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p>
<p>　　中国人民大学顾教授说，美国的大学实行的是注册制度，办大学和办公司差不多。 但公司办起来了，不  一定有市场，同样哪怕你叫&ldquo;国际大学&rdquo;，招不来学生也没用。一方面受市场制约，另一方  面受中介制约。没有得到中介认证机构的认证就得不到承认。这些&ldquo;新办大学&rdquo;、&ldquo;赢利大  学&rdquo;到中国来这么有市场，一方面是因为不了解别国体制，那是外因，内因还是因为有市场  &mdash;&mdash;有人总喜欢上当。另外就是我们的体制所致，有些人不得已而为之，比如说招聘，一上  来非得大学生不可，非得硕士、博士不可，非得洋博士不可。有的人不看能力，同样是博士  &mdash;&mdash;&ldquo;海龟&rdquo;和&ldquo;土鳖&rdquo;，就非得要&ldquo;海龟&rdquo;。最近国外已经开始清理这种招聘广告，凡是  有性别、年龄、学历歧视的招聘广告都是违法的。而国内往往设置各种各样的门槛，还认为  是正确的，所以有些人没办法，只好想方设法弄这么一个学历，弄不到正规大学的，弄一个 这样的（假的）对付一下。顾教授认为，面对这种  现象，我们应该冷静地反省自己的体制，&ldquo;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rdquo;，如果&ldquo;野鸡大学&rdquo;是&ldquo; 苍蝇&rdquo;的话，那也是因为我们有了&ldquo;裂纹&rdq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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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维权大事件</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维权大事件</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36:59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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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四成大学生拖垮家庭经济 教育成致贫首要原因</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2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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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前不久，零点<span class="articleLink"><a target="_blank" href="http://learning.sohu.com/s2006/2006kaoyanpd/">调查</a></span>与指标数据公司共同发布了《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结果显示：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首要原因，其中城市、小城镇、农村的贫困人群中均有40%～50%的人提到，家里穷是因为&ldquo;家里有孩子要读书&rdquo;。本报的调查显示，大学生在校阶段，有四成家庭要付出当年全部以上的家庭收入。</p>
<p><strong>　　67% 年花费1.5万元左右</strong></p>
<p>　　李成(化名)在大连一所大学读书。他今年大四，入学时每年的学费是8000元，每月的花费在500元左右，全年花费在1.2万元。他的父母在辽北一个城市做小生意，一年的总收入是1万元，他四年的学费是一个经济较为宽裕的亲戚为他交上的。</p>
<p>　　李成的大学过得很节省，自己打工也挣了近1000元，他认为靠打工念大学不太现实，&ldquo;要养活自己就得打两份工，这样学习就耽误了，顾不过来。&rdquo;</p>
<p>　　李成表示自己工作后一定会还亲戚这笔钱，记者问他还上这笔钱大概需要多少时间，李成计算了一下，三四年应该够了。</p>
<p>　　本报调查显示，现在大学的学费3成每年在5000元以下，45%的人学费是每年5000～9000元，还有25%在1万元以上。</p>
<p>　　而包括学费在内，一个大学生的年花费有多少？67%的人表示总花费在1.5万元左右，25%的人在2万元以上，年花费在1万元以下的仅占8%。</p>
<p><strong>　　41% 花掉家庭当年全部收入</strong></p>
<p>　　一个大学生一年会花掉家里多少钱？选择全部收入及以上的占了41%，另有42%的被调查者表示在一半左右，选择在四分之一以下的为零。</p>
<p>　　这意味着在孩子念大学期间，四成家庭的年收入为负数，其中不少人还要拿出以前的积蓄。而在所有发达国家的统计中，家庭用于子女教育的开支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10%。</p>
<p>　　与高额的家庭投入相比，<span class="articleLink"><a target="_blank" href="http://learning.sohu.com/s2005/jiatingjiaoyu.shtml">家长</a></span>对教育的态度则是非常明确。如果经济困难你会对孩子采取什么态度？表示让孩子放弃念大学的仅有3%，其余都是通过向亲友借款或是申请助学贷款来解决。尽管供个大学生不容易，但孩子如果要<span class="articleLink"><a target="_blank" href="http://learning.sohu.com/kaoyan.shtml">考研</a></span>，超过6成的人表示，只要考上借多少钱都供。</p>
<p>　　市民李先生孩子去年上大学，第一年入学就拿出去1.5万元，估计以后每年都得花去这么多。李先生夫妻二人全家年收入约在3万元左右，平时过得很节省，除了看电视，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ldquo;孩子说将来想考研究生，我虽然不太赞成，但不能说什么。&rdquo;</p>
<p><strong>　　42% 降低学费减轻家长负担</strong></p>
<p>　　教育、医疗、住房正成为家庭消费的&ldquo;三座大山&rdquo;，房子可以住旧的，孩子上学不能不供。怎样减轻家长在大学教育方面的负担？大多数参加调查者认为应该降低学费。其中认为国家应加大教育投入以降低学费的占42%，认为应加强监管、合理制订学费的占39%，还有少部分人认为应该推行长期、完善的贷款机制及建立贫困家庭助学基金。</p>
<p>　　根据新华社的一则报道，1994年至2005年，国内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一路飙升至每年5000元～8000元不等，10年间学费猛涨20倍，而此其间国民人均收入增长不到4倍。目前我国的教育投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低于世界平均5%的水平，加大教育投入、降低学费成为众多家长的希望。</p>
<p>　　大连一位银行界人士表示，有指标限制，现在大学里能享受到助学贷款的人并不多。因为信用机制不健全，导致还款率差，所以很多银行不愿意开展这项业务。而在日本等国家，大学贷款机制很完善，大学生完成学业靠贷款成为普遍，有的贷款期限长达20年。</p>
<p><strong>　　&ldquo;父母债&rdquo;何时能还清</strong></p>
<p>　　参加本次调查的有不少是大学生本人，在大学花费上，他们普遍表示，父母为自己投入太多了，自己一定要还这笔债。</p>
<p>　　&ldquo;我上了大学之后父母就过得很节俭了，除了生活必需品，他们将生活需求降到最低。&rdquo;一位毕业于大连轻工业学院的同学表示。父母的月收入共计2000元，而她要花掉1000元，所以自从她上大学后，家里基本就没有大件消费，而在这其间，父母还为她配备了电脑。</p>
<p>　　采访中，这位同学最近刚刚辞职，正在找份新工作，她也希望自己早日有稳定、满意的收入，让父母享享自己的福。</p>
<p>　　以一个大学生每年总花费在1.5万元左右估算，4年的总花费在6万元，如果毕业后去掉租房、生活、交际等各项费用，每月结余1000元计算，需要5年才能还清。而这时，他(她)已将近30岁，已经或面临着结婚、生子等各种花钱大项。</p>
<p>　　但很少有父母指望着让孩子还上这笔钱，&ldquo;只要他毕业后能养活自己就行了。&rdquo;一位家长说。</p>
<p>　　29岁的小纪则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毕业之后就还清了自己上大学的欠债。她在石家庄铁道学院念书，当时每年的花费也在1万元左右，父母在大连农村，每年的收入只有几千元，她还有一个弟弟，和她差不多同时念大学，等她大学毕业，家里大概有3万元的外债。</p>
<p>　　她是学工程预算的，大三那年实习，通过自己实习挣的钱，她不仅交上了大四的学费，还替弟弟交上了当年的学费。毕业后她选了一个非常艰苦、需要全国各地跑、但薪酬较高的工作，两年时间，她挣的钱还清了家里的债务。之后，小纪松了一口气，回到大连，换了一份较为轻松的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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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最新报道</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最新报道</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33:57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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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海市发布旅游满意指数 国内游高于出境游</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9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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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font color="#996699">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13日公布了2005年上海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指数，国内游满意度指数为80.49，出境游为77.70，均处于较满意水平。 <br /><br />　　这项调查国内游涉及全市19个区县共157家旅行社，共采集7859位游客的有效样本；出境游涉及26家旅行社，共采集2500位游客的有效样本。被访游客涉及不同的年龄结构、职业特点、经济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br /><br />　　调查显示，不实、模糊的旅游广告宣传和旅游途中令人不快的购物已引起了上海国内游和出境游游客的普遍不满，满意度均列倒数；在国内游方面，上海游客一般对卫生要求较高，因此对&ldquo;旅游住宿&rdquo;感到不满意；而在出境游方面，则大多吃不惯当地饭菜，因此对&ldquo;旅游餐饮&rdquo;满意度不高。 <br /><br />　　值得关注的是，前两年一直饱受游客指责和不满的&ldquo;导游服务&rdquo;，今年却名列国内游满意度排行榜的&ldquo;榜首&rdquo;，满意度最高。 <br /><br />　　调查还显示，上海游客在国内旅游时人均花费不到2000元，而出境旅游人均花费为5000－10000元，品牌和知名度依然是游客选择旅行社的最关键因素。 <br /><br />　　从2003年开始，上海已连续3年坚持依靠第三方对游客满意度进行测评，直接听取游客感受，让游客来评价旅游业的服务质量。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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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故事</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故事</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9:52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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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游港澳被忽悠万元买假表</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9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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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font color="#996699">华东旅游报：&ldquo;我高高兴兴报团去港澳游，却天天被旅行社拉去&lsquo;扎店&rsquo;，游客不买东西导游就给脸色看，导游说店里的珠宝、手表比内地便宜30％，结果买回的珠宝比北京贵一倍，花1万多元买的劳力士竟然还是假表。&rdquo;北京游客智先生在东城法院的法庭上痛陈自己港澳游被&ldquo;宰&rdquo;的经历，他为此起诉北京的发团旅行社双倍退赔货款。 <br /><br />　　游客诉称：万元劳力士竟是地摊货智先生是去年11月随团到达香港的，香港地陪导游带着游客进入一家标着&ldquo;金至尊&rdquo;招牌的珠宝店。&ldquo;进店前，导游一再强调香港的珠宝没有关税，要比内地便宜30％。在导游和导购人员的鼓动下，我买了数千元的珠宝。次日自由行时才知道上当了：我买的两条项链，每条800港币，而在尖沙咀，同样的项链才390港币。我买的一枚5201元人民币的南非钻戒，回北京一打听才知道，相同重量和成色的钻戒在北京要便宜近2000元。&rdquo;智先生认为导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程最后一天，导游又带他们去珠海图库&ldquo;扎店&rdquo;，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ldquo;珠宝店老板&rdquo;自称是&ldquo;北京老乡&rdquo;，可以优惠北京来的游客，这时导游也不见踪影。智先生经不住三劝两劝，买了价值14500元的劳力士手表、南非钻戒等。他回北京一鉴定才发现是假货。&ldquo;我花1万元买的一对假劳力士表，在北京地摊上也就200元一只。&rdquo;智先生这才记起珠宝店那个&ldquo;老板&rdquo;，在结账时笑眯眯地说：&ldquo;买吧，买了你这辈子也忘不了我！&rdquo;回京后，智先生与旅行社协商后，旅行社退赔了14210元的货款。但智先生认为存在欺诈，依据《消法》起诉旅行社要求双倍退赔货款，并退还旅游费及支付违约金。旅行社今天在法庭上向智先生表示道歉后，明确不同意双倍退赔，因为旅行社不是购买商品的销售者，没有赔偿责任。 <br /><br />　　智先生说，旅行社每天都组织游客进珠宝店、表店，旅行社还告知游客在珠海如果&ldquo;不扎店&rdquo;，游客要补交100元。&ldquo;这是旅行社与商家恶意串通，合伙欺诈，蒙骗钱财，还用经济处罚手段强迫游客&lsquo;扎店&rsquo;，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dquo;庭外采访：廉价港澳游导游吃回扣记者了解到，智先生的港澳５日游团费每人1180元，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即使团费、指定消费和小费相加，也远不能和实际需要的费用相抵消。旅行社，尤其是香港地接社要通过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来赚钱，有的旅行社拿到的回扣在30％以上。此外，导游将游客带到商品购买区，旅行社还能赚人头费。一个旅行社的导游告诉记者，只要游客在某购物区域逗留３小时，导游就能得到每人100元的回扣。一旦游客不买商品，导游就会给游客脸色看，有的还会采取威吓等手段迫使游客购买。 <br /><br />　　曾参加过这种港澳旅游购物团的赵小姐回忆说，香港导游在旅游车上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游客&ldquo;你们的团费这么便宜，住的还是星级酒店，所以就要在指定的旅游点购物。&rdquo;并威胁说，&ldquo;不购物就要换酒店，晚饭也许都没得吃。&rdquo;&ldquo;在香港的一家珠宝店，入口有人看守，不购物就不让出去。里面嘈杂得像个菜市场，全是内地来的游客。&rdquo;而在这家店里，一种导游极力推荐的首饰最便宜也要3000港币，相同牌子的物品在北京的专卖店里最贵不超过900元。&ldquo;导游带进珠海的商店则一律全是假货。&rdquo;赵小姐认为，&ldquo;说白了低价的团队游还是&lsquo;羊毛出在羊身上&rsquo;，这样其实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组低价团使旅行社的利润薄了，从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而对于游客来说，没有了自主权，只能被导游牵着到处购物。&rdquo;律师提醒：对强迫购物应敢于说不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邱律师认为，游客与旅行社之间是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就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购物的次数都应该是有约定的，如果超出、买到假货、所买物品价格畸高都应该是违约行为，游客有权要求商店或者旅行社赔偿。既然游客与旅行社、商店存在消费关系，那么也就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索赔应该获得法律支持。邱宝昌律师还谈到，目前的旅游市场确实存在少数损害游客利益的旅行社，他们用低于成本的价格来误导游客，用&ldquo;扎店&rdquo;挤占游览景点时间，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对这种行为叫停，因为这大大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当竞争。&ldquo;如果游客遇到强迫购物，可以拒绝。 <br /><br />　　因为消费者有选择权，要敢于说&lsquo;不&rsquo;。&rdquo;邱律师说，&ldquo;游客可以向国家旅游局质监所举报，或向当地旅游局投诉。&rdquo;邱律师还建议，游客可以用携带的相机、ＤＶ留下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fon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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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故事</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故事</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8:58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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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消费电子新三包年内推出 五大门类合而为一</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9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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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ldquo;新的&lsquo;三包&rsquo;标准将是针对整个消费电子行业的，而不再是针对某种产品或某个行业。&rdquo;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有关方面已经开始对电子产品的&ldquo;三包&rdquo;规定进行修改，&ldquo;新标准已经在信产部立项，今年内将会推出&rdquo;。<br />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5年全国针对家用消费电子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增加了3.6%，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空调、手机、厨房电器、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视5类产品售后服务环节上，其中空调和手机的增幅分别为12.6%和11.1%，位列投诉增幅的前二位。该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认为，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手机)售后服务问题日益增加，而现有的&ldquo;三包&rdquo;规定已经落伍，需要制订新的&ldquo;三包&rdquo;标准。  　　据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委秘书长周明介绍，目前涉及消费电子产品的&ldquo;三包&rdquo;标准，分别有针对电子电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PC及其外设产品和家用视听产品的5种。其中电子电器的&ldquo;三包&rdquo;标准是1995年颁布的，其余4种都在2000年以后颁布。  　　&ldquo;首先要解决的是&lsquo;三包&rsquo;的真空问题。&rdquo;王宁表示，目前很多消费电子的新产品并没有在&ldquo;三包&rdquo;规定中作出明确定义，导致售后服务难以改善。以1995年出台的电视机&ldquo;三包&rdquo;标准为例，当时电视机主要的器件是显像管，但时隔11年后，平板电视已经成为了主流电视机产品，那么它究竟是按照显示器产品实行3年保修，还是按照原来电视机产品实行1年保修呢？根据目前的&ldquo;三包&rdquo;规定无从判断。  　　此外，武高汉也表示，要对&ldquo;三包&rdquo;规定中不合理的条款进行改革。比如，有个消费者要求退还劣质手机，但商家按照&ldquo;三包&rdquo;规定则要索取折旧费。<br />&nbsp;　　王宁表示，针对这些弊端，新的&ldquo;三包&rdquo;标准将是统一的标准，并将通过规范企业的免责条件、对消费者的承诺等方面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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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最新报道</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最新报道</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8:46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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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旅游风险该如何规避</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9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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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font color="#996699">华东旅游报：每年外出旅游甚至出国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ldquo;行船跑马三分险&rdquo;，游客遭遇意外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不可预见的旅游风险如影相伴整个游程。今年春节香港旅游团埃及出险，一上海游客春节赴云南旅游遇车祸身亡，这是发生在刚过去的一个黄金周的旅游突发意外。而像巴厘岛爆炸、东南亚海啸、法国骚乱、麦莎台风、禽流感疫情等等天灾人祸，更是给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心头抹上了挥不去的阴影。谁来保旅游平安？旅游保险成为业界探讨的热门话题。 <br /><br />　　案例一：上海某游客随团赴泰国旅游，晚上外出自由活动时被当地一辆摩托车撞倒，紧急送入医院后，终告不治，不幸身亡在异国他乡。后来，肇事的摩托车主被抓到，死者家属顺利获得赔偿。同时，家属要求组团的上海某旅行社进行赔偿，理由是游客是随团赴泰国旅游遇上车祸而不幸身亡的。旅行社坚持死者是在自由活动时遭遇车祸，不在旅行社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然而，由于这位游客是旅行社的熟人，出游前没有签订任何旅游合同，没有购买旅游意外险，最终，由于旅行社的失误，这家旅行社赔付80万元。 <br /><br />　　案例二：家住上海杨浦区的姐弟俩结伴出国旅游，报名时旅行社告知&ldquo;送保险&rdquo;，姐弟俩因此没有再买任何旅游保险。 <br /><br />　　然而不幸发生了，在参加自选的潜水项目时，不会游泳的姐姐呛了水，而此时她所在水域下面恰好是一条深沟，姐姐不幸身亡。因为有送保险的承诺，回国后，弟弟向旅行社索赔，此时，旅行社才说明送的是本该就是旅行社购买的&ldquo;旅行社责任险&rdquo;，自选活动不在理赔范围。然而，最终法庭认定，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所送保险险种，当地旅游接待人员没有说明潜水项目参与者需会游泳，没有告知潜水区域有深沟，旅行社有赔偿责任。 <br /><br />　　案例三：上海游客吕先生参加北欧四国游，某日在芬兰一酒店用自助早餐时，吕先生随身的一个装有护照、现金、机票的小包被盗，损失惨重。然而吕先生所购买的旅游意外险中承保范围不包含财产被盗被抢，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所有损失，随后的游程也闷闷不乐。身带大量现金的中国游客日益成为海外小偷的目标，但很少有出国旅游的中国游客购买承保范围含财产损失在内的旅行险，来为自己随身财物&ldquo;保险&rdquo;。 <br /><br />　　旅游意外险购买者不足50％数千元甚至万余元的旅游费爽气地付了，然而30元的出境旅游意外险，购买率不足50％，而包含了人身伤害、个人财产、旅行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赔偿在内的国际旅行保险，去年本市仅有3万多出境游客购买，相比于198.5万的出境游总人次来看，购买率仅有1.5％。而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国际旅行保险的购买率在90％以上。 <br /><br />　　一位近日从澳大利亚来上海出差的王小姐告诉记者，7天公务旅行，她为自己买了100澳元的保险。数年前，她去纽约旅游，刚到纽约，钱包就被抢，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还协助她在纽约补办护照。 <br /><br />　　据记者向本市各大旅行社了解，目前，旅行社向游客推荐的旅游意外险主要有：一日游购买1元的旅游意外险，二日以上的国内游，旅游意外险为4元，出境游为30元，另外还有20元的交通险，承保范围为飞机、火车等旅游交通安全，这几大类的旅游意外险的购买率大致在50％左右，而像国际旅行险等旅行综合险，购买者微乎其微。 <br /><br />　　近期，专业调查公司一项针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旅游消费者的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在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的外地旅游经历，但其中一半以上的人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 <br /><br />　　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 <br /><br />　　&ldquo;买旅游产品时，旅行社都说已有保险，为何还需游客另买旅游意外险？&rdquo;一位游客的疑惑颇有代表性。其实旅行社口口声声所说的保险是指&ldquo;旅行社责任险&rdquo;，这是国家旅游局规定旅行社必须强制投保的险种，受益者是旅行社，保的是由于旅行社原因导致的旅游风险，并非专门为游客投保的，一旦由于旅行社责任出了事故，旅行社肯定能获得赔偿，但游客究竟能否得到保障，就要打个问号了。 <br /><br />　　在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时受到损伤，能不能得到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呢？责任的界定将决定游客是否获赔。 <br /><br />　　市旅游委一位官员举了两个同样是游客受伤的案例，一个获赔，一个分文未得。 <br /><br />　　某游客参加日本滑雪游，在参观一景点时不慎滑倒，手骨折，日本地接旅行社立刻派员陪同就医，上海组团旅行社也出具详尽证明，证实游客是在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活动时受伤，这位游客获得了保险公司的全额医药费、就诊交通费赔偿。而老张在参加国内游时，爬山摔伤了脚，留院观察一晚，当老张向旅行社要赔偿时，旅行社认为老张是自己不小心摔伤，团内其他游客都没事，独独他受伤，责任在老张自己，最后老张一分赔偿没得到。 <br /><br />　　游客为何不愿买保险？ <br /><br />　　游客为何不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从而为自己旅游筑道安全堤坝？旅游、保险界专家分析认为游客不愿购买保险缘于五大因素&mdash;&mdash; <br /><br />　　游客对旅游保险不了解，对保险公司不信任、心里所固有的对保险的排斥心理；游客对旅游保险感到忌讳，认为买保险有点&ldquo;触自己霉头&rdquo;，认为概率很小的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缺乏使用国际救援的基本意识；保险代售网络不成熟也使得许多旅行社望而却步，限制了旅游保险的销售；旅游价格恶性竞争，使得旅行社想方设法压价竞争，旅游保险成了首先被砍的&ldquo;可省成本&rdquo;，有的旅行社以&ldquo;送保险&rdquo;误导游客，所送的只是旅行社必须强制投保的旅行社责任险。</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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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故事</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故事</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8:18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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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深圳去年八成旅游投诉涉及游客购物</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8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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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font color="#996699">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透露，去年该部门接到与旅游有关的投诉177宗，其中八成均涉及游客购物。<br /><br />　　据了解，深圳旅游市场发展迅速、资源丰富，但与旅游相配套的服务、环境等问题较严重。从投诉情况来看，严重扰乱深圳旅游环境的主要问题包括：承诺含糊（有些仅仅是口头上的）难以兑现；所签的旅游合同（协议）内容含有格式条款，权利与义务不对称；旅游过程中购物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旅游过程中游客发生意外事故后理赔难。<br /><br />　　其中，问题最突出的是假冒旅行社和导游与少数非法商家勾结，诱骗消费者购物；一些不法分子长期活动在深圳某些景点门口、车站、展览会及各繁华地段，以中英街一日游等名义合伙骗钱。<br /><br />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熊汉东分析，旅行社运作不规范、行业的价格竞争、旅游过程中如飞机误点、意外事故等不可预见性因素都是造成投诉的原因。<br /><br />　　熊汉东还认为，对&ldquo;黑旅社&rdquo;、&ldquo;黑导&rdquo;及&ldquo;黑商&rdquo;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此外，在重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也应注意相应的配套措施，谨防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某些特殊的地理位置欺骗游客，加强正面宣传，如网上购物诈骗90%以上是打着中英街旗号的假地址。<br /><br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待条件成熟，应在如中英街、华强北商业街、东门、罗湖商业城等购物区建旅游购物景点，对其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全方位监管，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并公布服务电话。对于反映突出的中英街价格欺诈现象，建议与目前市区各大商场的市场价格比照，并在中英街入口处予以公布。<br /><br />　　与此同时，深圳消委会提出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对游客的投诉原则上做到随到随处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争取在短期内给予处理，对游客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也要建立起及时处理机制。</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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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故事</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故事</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7:35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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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明白消费 规避风险 开心旅游</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8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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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font color="#996699">选择旅行社忌贪便宜 </font><center></center>
<p><br />　　要快乐出游，签订合同时须细心。<br /><br />　　出游要玩得开心，选择旅行社很关键，市旅游质监所的陈所长指出，选择旅行社切忌&ldquo;越便宜越好&rdquo;，同时签订合同时还须细心。<br /><br />　　如何选择旅行社<br /><br />　　参加国内游，可按&ldquo;社不分大小，只要安全质量好&rdquo;的原则来选。首先要看旅行社是不是合法旅行社（可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旅游局的批文或许可证等资料判断）；其次看旅行社能否提供旅游局规定的标准参团合同以及是否由本社盖章确认的合同；三是有否按规定为游客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最后看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资料是否详细？自费项目是否清楚列明？<br /><br />　　参加出国（境）游的市民，除了参照国内游的选择原则外，还要注意选择有特许出国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合同、行程表列明自费项目以及每城市购物次数。<br /><br />　　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内容<br /><br />　　合同是保护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又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旅行社应与游客签订合同应对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除了注意往返的具体时间及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用餐次数、餐饮标准、娱乐安排、购物次数等，还要留意合同有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特别要弄清楚哪些景点是远眺，哪些景点是车游等，不然虽然行程上在一大堆景点，但实际浏览的只有几个。<br /><br />　　引发旅游纠纷如何处理<br /><br />　　旅途中容易出现的纠纷有：旅行社变更出团时间，影响了旅游消费者的旅行；旅行社未能按照约定的旅程安排游览，如减少或取消了旅游景点、随意变更旅游行程、增加了购物次数等；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住宿、餐饮、交通；旅途出现的意外事情等。出现这些纠纷时，游客应先是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投诉，请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是90天。旅游质监所依照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保证金赔偿案件一般在90天内审结，此外，旅游者还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p>
<p><strong>明白消费开心旅游</strong></p>
<p><font color="#996699">我国人文景观凝聚着民族的审美感受，每一处人文景观，都是一段历史的缩影，都是一个历史的见证。目前中国的人文旅游景点不少，但已逐渐失去原有的&ldquo;味道&rdquo;。 <br /><br />　　我本人很喜欢去旅游，喜欢的是自然风光游与人文旅游。因为自然风光游是大自然留下的宝贵财富；人文旅游则主要是感受人类的伟大以及历史的变迁。 <br /><br />　　但是经多次出游后，我感觉旅行社在吃、住、行、购等方面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次，我到深圳旅游，看到景区外三四元的一份快餐，在世界之窗景点里面竟然卖到了二三十元一份。还有许多东西以次充好，让我在旅游时感觉很不舒服。我认为，其实旅游景点还不错，但旅游相关的行业和人员的素质，即旅游环境应该改善一下。钟少鸿：学会理性消费[嘉宾语录] <br /><br />　　旅游本是外出开心的事，当遇上花了钱又不开心的旅游时，虽通过维权，能挽回自己的损失，但心情是不可以挽回的。旅游回来憋着一肚子的气，你说累不累？所以，我认为，自己要学会理性消费旅游这个&ldquo;东西&rdquo;。 <br /><br />　　有一次我去省外旅游，当时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细化具体的项目，结果吃了大亏。我认为，旅游产品是一个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的相关服务，在出行前应该更好地了解清楚。别受低廉价格路线的迷惑，牢记&ldquo;一分钱一分货&rdquo;的道理。 <br /><br />　　商家蓝涵： 提供便捷省钱路线<br /><br />　　以前市民出游时，只需到旅行社咨询旅游景点，签个合同就行，但具体的内容在合同内并没有详细罗列，市民出游后就有可能会感觉与旅行社宣传不太一样，很容易对旅行社失去信任。为此，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给市民更安心、更放心地去旅游是旅行社要做的工作。 <br /><br />　　随着形势的变化，各家旅行社也开始注重旅游消费服务质量的改变，为此，旅游消费环境也在不断地提高。 <br /><br />　　如市民在出游前，吃、往、行、购等几方面的内容，在事先与旅行社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注明了，具体到住哪个城市哪个方面的几星级酒家，游客出游时就餐的具体菜单，出行的车辆是哪个品牌的多少座位的车子，在哪些地方购物，可购买哪些产品等等，都要事先让游客了解清楚。另一方面，旅行社还推出了更贴近于出游者的服务，如提供给游客一些目的地的背景资料和旅游指南等等的相关资料，让游客在目的地时更便捷、更省钱地进行旅游。梁毅梅：人文旅游需要培育[嘉宾语录] <br /><br />　　旅游的主题是不断变化的，几年前大受欢迎的是都市旅游，现在旅游的风向标是乡村旅游。但从目前情况看，人文旅游的市场行情仍然不理想。 <br /><br />　　人文旅游到底有没有市场呢？我认为，南宁的人文旅游市场仍需培育。比如说，欧美发达国家的老外们，对我们农村老房乐而忘返。 <br /><br />　　多年来，旅游行业其实对人文旅游也曾倾注了不少心血，各地有关部门均挖掘自身的具有文化附着的人文景点，或是民族风情景观，进行培养包装。 <br /><br />　　但目前市民选择出游时，更注重价格上的选择。人文旅游路线和其他旅游景点的路线相比较，如同一价格，市民多会倾向于其他旅游景点，令人文旅游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 <br /><br />　　人文旅游对于市民来说，其实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目前市民还需各方培育。专家朱 锋 <br /><br />　　市民可到网上投诉 <br /><br />　　针对旅游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我区旅游局开展了&ldquo;让游客满意在广西诚信旅游活动&rdquo;，即旅行社坦坦荡荡经营，市民明明白白消费。从多方面、多渠道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广西营造良好的诚信风气。此外，更重要的是引导市民更理性地进行消费。 <br /><br />　　现在很多市民在选择出游时，只注重价格，忽略了有可能在旅游消费时出现的一些陷阱。一些市民选择了价格十分低廉的旅行社后，出游时在吃、住、购等方面都不尽如人意，纷纷抱怨被宰，但为减少麻烦不投诉了。 <br /><br />　　市民在旅游遇到问题时，除一般拨打旅游质量投诉热线外，还可直接进入广西旅行社协会网址<a href="http://www.gxta.org">www.gxta.org</a>进行反映和投诉。该网站还列举了许多内容，其中有60多种是市民在旅游方面可能遇到的陷阱，以引导市民更理性地消费。 </font><br /></p>
<p><strong></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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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指南</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指南</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26:40 CST </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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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2005年消费维权部分典型案例公布</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69174.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　　日前，省消委会对外公布了福建省200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p>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12315投诉台也从去年的消费投诉中筛选出一些较为典型的维权案例，警示消费者。</p>
<p>　　今日，早报整合其中部分案例，为你今后的消费提个醒。 </p>
<p>　　消费故事：丰胸一年不见成效</p>
<p>　　2004年4月，周女士购回了3个疗程价值1180元的丰胸产品。购回后，周女士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进行服药，但3个疗程过去依然无效。10月份，周女士带着相关凭证来到该店讨个说法。店员称，各人身体状况不同效果不同，并称他们可以重新为其免费配药使用。服两次配药后，周女士的体型还没有变化。2005年3月，经鲤城12315投诉台投诉调解，店方退回周女士的购货款。</p>
<p>　　提醒：广大爱美人士不要轻信广播、广告中美丽言词。一旦要选择购买某种美胸产品，应到专门的医疗机构对身体进行检查，详细了解自己的生理状况。</p>
<p>　　链接省内：增高组合不见增高</p>
<p>　　2005年元月初，消费者李某看到福建省教育频道播出的&ldquo;哈佛晶骨增高组合&rdquo;增高产品的广告后，来到福州华安医院，在医生的鼓动、诱导下，购买了4个疗程的增高药，服用后不见长高。2005年5月17日来到医院质疑，在医生的说服下，再次购买了4个疗程的药。消费者共买了8个疗程的药，服用至今没有出现电视广告与医生所称的增高效果，给消费者精神，乃至生活造成严重损害。此案已由福州市鼓楼工商局查处。</p>
<p>　　卡友的烦恼</p>
<p>　　消费故事：优惠卡要加价</p>
<p>　　消费者陈女士于去年6月份在泉州市区一家干洗店办理了一张（500元送150元）优惠卡，价值650元，干洗店均按洗涤一件16元扣取费用。</p>
<p>　　今年元月，陈女士来到干洗店洗衣时，店方称原先的干洗店已经转让，干洗店允许优惠卡在店内使用，但不能再按从前的优惠价进行优惠。因现在的干洗店增设了新的上门服务项目，所以要在原来的价格上增加2元。经鲤城区12315调解，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按照约定履行。</p>
<p>　　提醒：依照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p>
<p>　　链接省内：购物券无法用</p>
<p>　　2005年圣诞节期间，福州大洋百货节日促销购物送券，&ldquo;买100送100&rdquo;、&ldquo;买300送300&rdquo;，购物券有效期最长持续到2006年1月23日。圣诞节前商场海报都声明许多柜台可以用券，商场柜台也显示可以用券。然而圣诞节后，大洋百货内绝大多数品牌商品已拒用或限制使用购物券了。因商场单方面更改活动规则，造成许多消费者持有大量的2005年12月23日至25日活动期间送出的购物券无法使用，消费者认为大洋百货此次促销活动涉嫌欺诈。事后，大洋百货在社会舆论和相关部门的干预下按照购物返券背面注明的使用范围恢复收券。</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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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消费故事</subject>
<author>96315edit</author>
<category>消费故事</category>
<pubDate>Wed, 15 Mar 2006 10:16:39 CST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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