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rss version="2.0" xmlns:rdf="http://www.w3.org/1999/02/22-rdf-syntax-ns#">

<channel>
<title><![CDATA[建筑同行—家山的博客]]> </title>
<description>
<![CDATA[希望网友常来做客,我会有好茶招待,顺便聊聊建筑施工及监理方面的经验；http://blog.zhulong.com/pjs3，这个地址是我内容最全的博客。]]>
</description>
<link>http://PJS.blog.bokee.net/</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creator>PJS</creator>
<pubDate>Tue, 23 May 2006 10:30:03 CST </pubDate>
<generatorAgent rdf:resource="http://www.bokee.net"/>
<ttl>5</ttl>

<item>
<title>郎咸平：究竟是哪些人在坑害股民</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875211.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自2010年11月，A股遭受重挫以来，指数一路下行萎靡不振，全年表现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背道而驰。不经意间，一股新兴的势力正在悄然形成，影响市场前进的坐标，这些利益集团所有的目标就是图利自己。在过去的20年里，内幕交易层出不穷，IPO破发屡见不鲜，机构行踪诡异难觅。面对越来越看不懂的A股市场，中小股民该何去何从？谁能为他们保驾护航？我在新书《我们的生活为什么这么无奈》中指出，股市的监管，必须以中小股民的最大利益为前提。</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告诉各位，现在的中国股市，一方面，应该说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我们的投资者，也就是买股票的人，实际上不应该叫投资者，更多意义上，应该是投机的成分更大。另一个方面，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之间基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能有很强的利益联盟。所以，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老百姓，就是我们股民的利益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那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解股票市场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此，我要提出一个全新的思维。我在几年前曾经批判过很多上市公司的做法，包括科隆、德隆、海尔、TCL、长虹、三九、联想。可是各位有没有发现，现在类似的对上市公司的批评是越来越多，可股市还是越来越差，尤其是从2010年底开始一直到现在。因此，这已经不是上市公司的问题了，而是我发现多了一个&ldquo;铁三角&rdquo;，它才是真正的主谋，真正操纵着中国的股市，而它的目的也很明显，就是图利自己，而不是图利股民。这个&ldquo;铁三角&rdquo;究竟是谁呢？其实也没什么好奇的，就是我们股民所说的&ldquo;庄家&rdquo;。而这个所谓的&ldquo;庄家&rdquo;都是哪些人呢？我做了分析后发现，券商、机构投资人是一个，保荐人是第二个，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第三个，就是这三个构成了一个&ldquo;铁三角&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想先谈一下&ldquo;铁三角&rdquo;中的第一个，就是这些券商、证券公司。它们过去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投资人而已，但是，今天我认为它们已经不是从犯的概念了，而是主谋。我举个例子，2010年，&ldquo;绿大地&rdquo;被冠以&ldquo;A股历史上信誉度最差的上市公司&rdquo;，这只烂股票究竟有多么不靠谱，我们先看看它的让人怎么看都看不懂的机构报告：2008年3月至4月，多家券商撰写报告，推荐买入或增持&ldquo;绿大地&rdquo;，这让上市两年后的2007年和2008年的&ldquo;绿大地&rdquo;的存货节节攀高，分别达到了2.6亿元和3.3亿元。这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你搞了这么多存货、虚增利润之后怎么办呢，你的存货不可能一直骗下去吧，你总得调回来吧。怎么调呢？这个&ldquo;绿大地&rdquo;挺有意思的，它找到一个非常好的理由回调，什么理由呢？它说&ldquo;云南从2009年7月份以来的旱情天气，导致公司思茅基地造成一定的存货损失&rdquo;。各位懂这句话的意思吧，就是说因为天气的缘故，这个百年不遇的干旱，导致公司存货损失，因此当时虚增的存货，现在一笔勾销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我对&ldquo;绿大地&rdquo;的这种做法也没有感到意外，我感到意外的是那些忽悠我们股民的、真正从中获暴利的人到最后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那究竟是哪些人在坑害我们股民呢？在这个事件中，券商又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看下&ldquo;绿大地&rdquo;2007年的年报，在&ldquo;绿大地&rdquo;上市的时候，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裕阳基金和国泰君安分别买入了188.61万股、65.96万股、50.94万股和25.76万股，这些券商、基金公司就是先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股票炒作起来的。炒作起来之后，它们就开始减持。也就是2008年3月到4月，包括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华泰联合、东海证券、申银万国等，这些券商的研究员去&ldquo;绿大地&rdquo;公司做调研，回来之后都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它们是怎么撰写的报告呢？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国泰君安，调研回来后，它就将中性评级提高到了买入评级，而且把目标价定为65元。当然，事实证明，这个65元的价位在此后的两年内从来没有达到过。还有2008年第一季度的报告和中报，我发现截至2008年第一季度，海通证券全数卖出，前十大股东中的六个券商，总共持股已经跌到了不足150万股。这个数据其实表明的是这些券商基本上已经套现离场了。然而直到2010年1月，多家券商的分析师们却依然给予&ldquo;绿大地&rdquo;&ldquo;买入&rdquo;和&ldquo;增持&rdquo;的评级，随着&ldquo;绿大地&rdquo;的业绩预告频繁变脸，2010年的最后一周内，&ldquo;绿大地&rdquo;仅在4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就达30%，也就是说，转眼间的工夫，17.5亿的市值就这样蒸发掉了。到了2011年之后呢，这个烂摊子就丢给我们的股民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绿大地&rdquo;这只股票给我们的股民带来非常大的挫败和打击。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已经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问题了，还有这些券商在这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分析师和券商，本来应该是最具专业素质的，最具职业操守的，现在竟然一起来忽悠我们这些中小股民。我们中国的股民真是太可怜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说完了券商，我们再谈谈&ldquo;铁三角&rdquo;的第二个保荐人的问题。保荐人这个制度在我们中国，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制度，那真的是图利利益集团，我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解释这个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先搞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谁最能把握一个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我告诉你，不是证监会，而是保荐人。那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做保荐人呢？按照国外的做法，一定是一批声誉卓著、富有经验、富有社会地位、珍惜自己名声的人，可以说，这些人是在用自己的名誉来保荐这家公司，大家看到的这个人应该特别有公信力，而且大家会认为，被这个保荐人推荐的公司一定是好的。我们的保荐人呢？很可怕的，只要通过一个考试就行了。大概我们中国人都特喜欢考试，也都考习惯了。但我请问，考试通过的人，就一定是声誉卓著、具有公信力的人吗？他们真的有能力推荐股票吗？要知道，考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们的证监会有什么资格发明这样一个考试，来决定谁有资格担任保荐人？只有我们股民才能决定谁做保荐人，也只有我们股民才能评判谁是好的保荐人。我们应该根据保荐人过去的习惯、过去的业绩、过去所推荐的企业来评判的，这才是真正的考试，也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考试。</p>
<p style="text-indent: 2em">更可怕的是，我们发明的这个考试的背后竟然还有一套&ldquo;潜规则&rdquo;，那就是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怎么保护？我这里有个数据，第一届的考试，也就是2004年3月份，通过率达到了39.64%，而在2010年的考试中，报考人数为3183人，只有31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不到1%。也就是说，过去有关系的这些保荐人全部考过后，考试通过的比例就开始逐渐降低。至于其他人，不管你有多么高的专业水准，你都别来&ldquo;瞎掺和&rdquo;了。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保荐人的稀缺，才使得保荐人成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想想看，这些稀缺的保荐人，这些既得利益的保荐人，完全可以凭借手里的签字权向企业索取股份，这也就导致了投行的腐败。</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各位是不是觉得奇怪，既然我们的保荐人制度有这么大的缺陷，明明是不好的制度，干嘛非要推行呢？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创投公司在投资一个上市企业的时候，它怎么样才能尽快把钱捞回来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快上市。上市的话，就需要保荐人，保荐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推荐快要上市的公司，然后在辅导期的时候引入创投。在企业迅速上市之后，再掠夺一把。也就是说，在引进创投的时候先收一笔，然后等到上市之后创投退出的时候再赚一笔。所以，对于保荐人来说，他唯一的目标也是尽快让企业上市，因为上市之后，他就可以拿到酬金了。各位知道这个酬金是多少吗？我告诉你，对于一个项目的保荐人或者项目组来说，他们所获的报酬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就是上千万。所以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各位懂我的意思吧？他们还不如大股东，因为不管怎么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要受到锁定期的限制，而保荐人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这些人这种疯狂的掠夺性就构成了&ldquo;铁三角&rdquo;的第二环。</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铁三角&rdquo;的第三环节自然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了。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受到惩罚吗？当然不可能的。到最后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我们小股民，大股东早就透过内幕交易之类的方式退出了。对于这个所谓的内幕交易，我们目前的惩处力度向来是不够的，一直到了2010年的11月16日，我们的五个部门，包括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才推出&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这个制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那是不是说这种制度推出之后就能够制裁大股东？我对此深表怀疑。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如果我们用这种&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的方式查的话，是不是就得首先认定它是内幕交易？那如何定义内幕交易？理论上说是利用自己的内幕信息赚取利润者就叫内幕交易，那实际上你怎么抓呢？这是非常高深的&ldquo;高科技&rdquo;，我们根本抓不到的，这才是问题的所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读者可能会发问了，有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ldquo;铁三角&rdquo;的关系？我认为，这个是需要很大决心的。因为目前整个中国的监管思维是不对的。我们总是认为严刑峻法就是给证监会更多的权力。完全搞错了。所谓严刑峻法，是给中小股民更多的权利，而当它违背了中小股民意愿的时候，就能动用司法的力量来保护中小股民说话的权利，这也是一个比较健康的股市。对于股市来说，它所谓的严刑峻法，是要打击&ldquo;铁三角&rdquo;里的这些人，而不是把所有权力都缩到证监会身上，这个它完全搞错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且，各位有没有认真分析过，我们的证监会和这个&ldquo;铁三角&rdquo;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有多暧昧？拿保荐人来说吧，就这个制度来说，我都能看得出其中的猫腻，证监会的官员比我聪明得多得多，他们能看不懂吗？那为什么还推出一个保荐人制度？这就应该由他们来给各位解释，而不应该由我来分析。还有这个券商的问题，上面说到的&ldquo;绿大地&rdquo;的话题，你说这个数据是公开的数据，我都能搜集得到，证监会搜集不到吗？那你怎么就没有任何态度呢？对这些&ldquo;绿大地&rdquo;的券商你没有态度，对于它的保荐人没有任何态度，那我就起疑了，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各位有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微妙的结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我今天可以说，我们整个股市走到现在，是一个偏差越来越大的股市，根本没有把监管的本质搞清楚。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股市里面能够赚钱，如果到最后这个股市不能让老百姓赚钱，还要股市干嘛？所以说在我们股市里面，中小股民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伸张，什么时候能够由中小股民说了算，才称得上是一个好的股市，但是就目前这种状况，要达到那样一种健康状态，是需要走一段很长且很难的路。(原载中国企业家)</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875211.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Sat, 07 Jan 2012 10:20:38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在东北</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377387.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在东北，有一种不耐烦，叫滚犊子；<br />
在东北，有一种傻，叫虎了吧唧；<br />
在东北，有一种脑残，叫山炮；<br />
在东北，有一种可能，叫备不住；<br />
在东北，有一种不可能，叫够呛；<br />
在东北，有一种另类，叫隔路；<br />
在东北，有一种脏，叫埋汰；<br />
在东北，有一种闲侃，叫扯犊子；<br />
在东北，有一种聊天，叫唠嗑；<br />
在东北，有一种开始，叫原先；<br />
在东北，有一种不着急，叫赶趟；<br />
在东北，有一种唠叨，叫磨叽；<br />
在东北，有一种错误，叫岔劈；<br />
在东北，有一种显摆，叫得瑟；<br />
在东北，有一种舒服，叫得劲；<br />
在东北，有一种能耐，叫尿性；<br />
在东北，有一种口吃，叫磕巴；<br />
在东北，有一种费劲，叫吭哧瘪肚；<br />
在东北，有一种角落，叫旮旯；<br />
在东北，有一种地方，叫那嘎达；<br />
在东北，有一种农村，叫屯子；<br />
在东北，有一种挑逗，叫撩哧；<br />
在东北，有一种坚强，叫皮实；<br />
在东北，有一种赶紧，叫沙楞的；<br />
在东北，有一种寻找，叫撒摸；<br />
在东北，有一种口水，叫哈喇子</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377387.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Sat, 09 Jul 2011 16:50:08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警惕住宅质量隐患造成惨烈悲剧（转）</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3429169.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font size="3"><strong>警惕住宅质量隐患造成惨烈悲剧<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时寒冰</strong></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 6月27日5时30分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ldquo;莲花河畔景苑&rdquo;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轰然倒塌，声如地震，楼房底部原本深入地下的数十根管桩被&ldquo;整齐&rdquo;地折断后裸露在外。<br />&nbsp;&nbsp;&nbsp; 这件事情震惊了全球。</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 （一）假如再有居民楼轰然倒塌</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 上海13层住宅楼轰然倒塌，总还是令人感到庆幸的：幸亏这栋住宅还没有住人，否则，大楼凌晨5时30分倒塌，可能造成数百人的人道灾难！<br />&nbsp;&nbsp;&nbsp; 问题是，这种隐患能够排除吗？<br />&nbsp;&nbsp;&nbsp; 中国商品房质量的垃圾化，所留下的巨大隐患，在未来可能突然在某一居民楼爆发。上海这栋13层住宅楼的倒塌，发出了一个令人心惊胆寒的警示：<strong>当心住宅楼成为导致人道主义灾难的坟场！<br /></strong>&nbsp;&nbsp;&nbsp; 2006年5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font face="楷体_GB2312">杭州市余杭区人和家园的一位业主，因为装修砸开了卫生间的墙体过梁，他吃惊地发现：过梁上原本应该有两根起支撑作用的12毫米螺纹钢筋，竟然是两根毛竹！消息传开，业主们紧急查看自家房子，结果发现多处质量问题：混凝土浇筑的地板下全是建筑垃圾、水泥地面用手就可抠开。<br /></font>&nbsp;&nbsp;&nbsp; 这篇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但未见到下文。<br />&nbsp;&nbsp;&nbsp; 在今年年初中央电视台的《辩辩辩》节目中，靠拉开发商广告为生、与多位开发商交情深厚的<strong>蔡鸿岩，竟然厚颜无耻地声称，如果房价下跌，开发商将把10跟钢筋减成5根。蔡鸿岩一句话，爆出了开发商的潜规则，把中国价高质劣的商品房真相展现在亿万观众面前</strong>（有兴趣者可以看一下我们的辩论实况录像，见：<a href="http://shihb.blog.sohu.com/109700334.html" target="_blank"><strong><font color="#ae0405" size="4">http://shihb.blog.sohu.com/109700334.html</font></strong></a>）。<strong>全国的观众更看到了另外一幕：在蔡鸿岩说出钢筋减半的惊人观点时，在场的所有开发商都一言不发，持默认态度！<br /></strong>&nbsp;&nbsp;&nbsp; 蔡鸿岩的话不幸被验证。在上海13层住宅楼倒塌的现场：&ldquo;<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记者也在现场看到，裸露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切面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裸露的钢筋并不多</font></strong>。&rdquo;<br />&nbsp;&nbsp;&nbsp; 偷工减料迹象，已经裸露于光天化日之下！<br />&nbsp;&nbsp;&nbsp; 更离谱的是，经营这家倒塌的住宅楼的开发商，注册资本仅800万元，而该小区的总价值超过8个亿！开发商四两拨千斤，以小投入获取巨额暴利的真相，由此显得极其分明。即使任志强们狡辩，也无法遮掩铁的事实。尽管如此，现在政府依然在降低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匪夷所思！<br />&nbsp;&nbsp;&nbsp; 中国建筑物短命现象，越来越突出。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所在的城市找到答案：五、六十年代的建筑物，现在完好无损，而八、九十年代的建筑物，已经所剩无几了。北京中体博物馆，它是在北京举办亚运会时兴建的，但到2005年，85%以上的地板和墙体已出现贯通性开裂，承重钢梁断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这座建筑竟获得过&ldquo;特别鲁班奖&rdquo;。这既暴露出施工方对质量不够负责任，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建筑质量把关的不严格，否则，也不至于将荣誉授予这样一个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 <br />&nbsp;&nbsp;&nbsp;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一位副主任曾经指出，&ldquo;<font face="楷体_GB2312"><strong>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仅仅为30年</strong></font>。&rdquo;而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strong>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strong>。我国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存在巨大差距。<br />&nbsp;&nbsp;&nbsp; <strong>地产大鳄任志强先生曾撰文指出：我国目前的住宅建筑平均寿命仅为30年。</strong>大多数80年代初期建设的住房已面临着大量拆除的阶段，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GDP已连续多年地保持着10%左右的高增长，但国民财富的增加却远远地低于GDP增长速度地原因。我们在大量的重复着建设拆除，再建设再拆除的过程，虽有GDP增长，却没有存量增长的原因。<br />&nbsp;&nbsp;&nbsp; 中国国民承受着世界最贵的房价（与收入相比），得到的却往往是最恶劣的质量和服务。上海这栋倒塌的13层楼，把开发商的暴利彻底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据报道<strong>：&ldquo;莲花河畔景苑&rdquo;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仅占到目前房价的4.2%。</strong>而这样的房子，居然卖到了14000一平方米！任志强等开发商，经常强调地价占据房价的主体，其实是把过去低价拿的地以现在的高价来折算，以遮掩房价暴利真相！<br />&nbsp;&nbsp;&nbsp; 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狼狈为奸，牟取巨额暴利的同时，却不重视质量问题。<strong>最近几年，房价飞涨，开发商为了及时开盘上市，牟取暴利，拼命赶工期，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又常常偷工减料，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strong>赶工期、偷工减料建造的房屋，一旦在未来出现问题，有可能引发惊天大灾难！而到那时，<strong>赚足了钱的开发商早移民他国了，责任人甚至都找不到。<br /></strong>&nbsp;&nbsp;&nbsp; 因此，为了避免悲剧发生，我建议：<strong>一、对现在的住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想法消除。二、完善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管的刚性制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住户的安全。同时，要求质量监管者与开发商一起，对未来的质量隐患承担法律责任。三，彻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br /></strong>&nbsp;&nbsp;&nbsp; 人命关天，决不可掉以轻心！一旦住满人的住宅楼倒塌，谁能承受得了这种责任？！亡羊补牢，赶快抓质量吧！</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 <strong>（二）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既得利益集团掠夺、欺诈民众的帮凶</strong></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 上海这座倒塌的住宅楼，属于莲花河畔景苑中的一栋，总房源为629套，2008年11月和2009年4月分两批开盘，目前已售出503套，（在刚过去的&ldquo;红五月&rdquo;，这个楼盘居然也卖出了186套房，实际合同成交均价为14297元/平方米），这些已经交了钱的买房人，目前处于空前被动的地位：一是不敢去住这样的房屋。二是维权成本高。三是未必能够拿到当时的购买金额。<br />&nbsp;&nbsp;&nbsp; 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确立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时候，不仅未建立起针对商品房预售模式的监管制度，甚至对预售制度的惩戒规定也由行政部门而非司法部门来执法，因此，我们至今仍很少见到因违规预售商品房而遭受处罚的案例。这是商品房预售制度导致的纠纷呈上升势头的重要原因之一。<br />&nbsp;&nbsp;&nbsp; 预售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开发商的利益，而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有的开发商甚至携预售款潜逃。预售制度是导致中国房价反常上涨和房屋质量低劣的根本原因之一。<strong>因为开发商已经通过预售收回了投资，获取了利润，他们就失去了提高房屋质量的动力，而在提前收回投资后，他们就有足够的实力和耐心囤积居奇，推高房价，获取暴利。预售制度等于为开发商提供了低廉的融资功能，解决了他们的资金之困，但这也把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风险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使他们屡屡遭到开发商的盘剥。<br /></strong>&nbsp;&nbsp;&nbsp; 笔者在6年前就曾经撰文，呼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br />&nbsp;&nbsp;&nbsp; 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发表了《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报告中指出：&ldquo;<font face="楷体_GB2312">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rdquo;&nbsp;&nbsp;<br />&nbsp;&nbsp;&nbsp;2006年</font></font><font size="3">3月，33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br />&nbsp;&nbsp;&nbsp; 在2007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洪可柱也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ldquo;<font face="楷体_GB2312">制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的预售条件</font>&rdquo;。理由是，预售制度使投机房地产资金增多，部分购房者投机钻营，转手牟利，使得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迅速，扰乱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br />　　洪可柱所言是事实。预售房制度对消费者的危害非常大。<strong>预收款等于让开发商从购房人手中获取了一笔没有任何利息也没有任何风险的贷款，这其实是对购房人利益的一种侵害和剥夺。</strong>有的开发商在房价上涨之后频频违约，有的甚至携款潜逃。 <br />　　但是，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再次祭出所谓国际惯例的大旗，反对取消预售房制度。其实，这些既得利益者所说的国际惯例是被他们篡改过的已经面目全非的&ldquo;国际惯例&rdquo;。以美国为例，美国也有商品房预售制度，但预售所占比例很小。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住房在没有正式竣工、没有经过验收的情况下，还没有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不动产，而未成形的不动产在许多州都是不允许交易的。开发商只有拿到入住证才可以和客户签订正式合同，收取商品房的销售款。即使有些州准许商品房预售，也有许多非常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与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br />　　在美国，所谓的预售其实只是开发商在竣工前的推广宣传和购买意向协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买卖双方只是根据意向签订&ldquo;商品房预订协议书&rdquo;。<strong>根据美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要求有购房意愿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订金，但这部分订金并不直接交给开发商，而是由第三方来保管</strong>，第三方包括具有合法执照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能够提供担保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等等。而且，如果买房者改变了购房意愿，这部分由第三方保管的订金必须无条件退回。 <br />　　<strong>不难看出，美国的预售房与我们有本质不同，他们的制度设计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且，由于购房者的订金被第三方保管，不会被开发商挪用。因此，一些既得利益者拿出的所谓国际惯例其实是被&ldquo;改装&rdquo;过的&mdash;&mdash;&mdash;只留下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而遮掩了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br /></strong>　　<strong>我们的预售房制度把消费者的权益裸露在开发商手下，任其宰割，这一制度本身的缺陷已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抬高房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本着公平的原则，也应该尽快取消商品房预售。<br /></strong>&nbsp;&nbsp;&nbsp; 附：<font face="楷体_GB2312">武汉回来，非常疲惫，本不打算写文章，然此事令人心忧，不写难以入眠。<br />&nbsp;&nbsp;&nbsp; 这次投资理财讲座，是今年以来最重要的一次讲座，因为，是一个大周期的起始点。我与各位分享了多日辛苦得出的研究成果，对未来的国际、国内经济走势和股市、期市趋势、投资机会进行了详细分析。因感动于博友的热情和真诚，破例公布了一些利益分析法的核心技巧，并剖析了一个具体的例子，赢得大家的强烈反响，掌声不断，以至于主持人宣布进入提问环节时，大家异口同声地反对，要求我继续讲，直到嗓子有点哑，严重超时，酒店提意见，大家还不愿意离开。<br />&nbsp;&nbsp;&nbsp; 由于座位有限，两天时间票就预售完毕了。第二天上午，专门租场地，为赶到武汉但未能进场听的几位朋友讲了一场，又由于头天听过的几位朋友误机，要继续听，我连夜更新了讲课内容，不重复讲过的，以更好地与大家分享。如同《中国怎么办&mdash;&mdash;当次贷危机改变世界》中的内容，都是全新的内容那样，演讲中公布的成果，也都是全新的内容。非常感谢大家给我的建议、保护嗓子的药物、一些可爱的小礼物和健康方面的书籍！祝福大家！应朋友之邀，过段时间可能在深圳、北京再做两场小型投资理财讲座，讲国际、国内经济趋势与股市、期货、美元、大宗商品等趋势。这次结交了许多朋友，听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收获颇丰。近期由于忙碌，处理信件较慢（所有信件都是我一个人阅读和回复的），而有的邮箱地址也总是退信，见谅！<br /></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9年6月30日凌晨</font></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3429169.html</guid>
<subject>房地产</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房地产</category>
<pubDate>Wed, 01 Jul 2009 21:08:44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3</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159.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center><span class="logtext">&nbsp; <center><strong>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strong></center><br /><center><font color="#ff0000"><strong>作者：潘家山</strong></font></center><br /><center><strong>发表于《造价师（半月期刊）第220期》2009年1月15日11页</strong></center>
<p>&nbsp;</p>
<p><strong>随着招标投标法的深入贯彻，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成熟化，竟争环境也日趋规范。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政府采购等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不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nbsp;以下谈一下本公司在某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投标中运用的方法与对策。</strong></p>
<p><img alt="" border="0"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1.jpg" /></p>
<p>&nbsp;</p>
</span><span class="logtext"><strong><br /><img alt=""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3.JPG" /></strong></span></center><center><img alt="" border="0"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5.JPG" /></center><center><img alt="" border="0"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7.JPG" /></center>]]>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159.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Sat, 21 Feb 2009 14:33:41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 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2</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115.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center><span class="logtext">&nbsp;<center><strong>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strong></center><br /><center><font color="#ff0000"><strong>作者：潘家山</strong></font></center><br /><center><strong>发表于《造价师（半月期刊）第220期》2009年1月15日11页</strong></center>
<p>&nbsp;</p>
<p><strong>随着招标投标法的深入贯彻，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成熟化，竟争环境也日趋规范。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政府采购等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不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nbsp;以下谈一下本公司在某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投标中运用的方法与对策。<br /><img alt=""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3.JPG" /></strong></p>
</span></center>]]>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115.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Sat, 21 Feb 2009 14:27:09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036.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span class="logtext"><img alt=""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9/2/21/4192161.jpg" />&nbsp;<center><strong>对某工业厂房项目投标的思考</strong></center><br /><center><font color="#ff0000">作者：潘家山</font></center><br /><center>发表于《造价师（半月期刊）第220期》2009年1月15日11页</center>
<p>&nbsp;</p>
<p>随着招标投标法的深入贯彻，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成熟化，竟争环境也日趋规范。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政府采购等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不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nbsp;以下谈一下本公司在某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投标中运用的方法与对策。<br /></p>
</span>]]>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642036.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Sat, 21 Feb 2009 14:11:48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收到一份约稿函,收藏在这里,备用</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042833.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img alt="" src="/common/js/fckeditor/editor/images/smiley/msn/heart.gif" />收到一份约稿函,收藏在这里,备用</p>
<p>ding dan 10:45:12<br />《造价师》约稿函<br />《造价师》半月刊由鲁班传媒集团主办，是中国建筑造价领域深具影响力的专业报刊。《造价师》报纸为八开、24版，全国发行，发行量为5万份/期。每月1、15号出版。主要栏目有：工程与法律、工程管理、造价沙龙、论坛、博客专栏、工程审计、合同管理、造价控制、招标与投标等。现面向广大作者约稿，诚征造价方面的专业论文、经验文章、工程量指标案例、工程造价案例等。内容要求为作者原创，尽量来源于工作一线的经验、心得、体会、感悟。<br />注，我负责的版面有：清单计价、工程审计、合同管理、论坛、博客专栏等，请各位专家尤其支持，谢谢！</p>
<p>《造价师》投稿须知：<br />1、文稿应观点明确、论述有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数据准确、采用电子版；<br />2、新闻资讯类稿件字数为500字以内，其他原创文章字数要求为1000-3000字以内。<br />3、文中涉及的量、单位和符号等一律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r />4、来稿请勿一稿多投或者抄袭，如发现上述情况，本报不付稿酬。编译稿需经原作者同意，并请附原文复印件。作者文责自负，本报不承担由于作者原因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引起的任何连带责任；<br />5、凡在本报登载过的文章，版权属本报编辑部所有，适用于本报社出版的所有图书、刊物、报纸以及网站，稿费只支付一次。其他刊物若转载，必须征得本报同意；<br />6、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E-mail等，多作者稿署名中，如第一作者不是通讯联系人，应另加注释。请自留底稿，稿件如在三个月内未被采用，作者可自行处理，恕不退稿；<br />7、本报编辑部对稿件有权删改，来稿一经录用，即付稿酬。稿酬为80元/千字，来稿请寄：<br />E-mail（<a href="mailto:zjs@lubansoft.com">zjs@lubansoft.com</a> &lt;<a href="mailto:zjs@lubansoft.com">mailto:zjs@lubansoft.com</a>&gt;）<br />联系电话：021-65013000-112<br /></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2042833.html</guid>
<subject>杂文赏析</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杂文赏析</category>
<pubDate>Thu, 07 Aug 2008 10:49:08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好消息：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出版了</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438.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span class="logtext"><font color="#ff0000"><img alt=""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8/3/30/4158282.jpg" /></font></span></p>
<p><span class="logtext"><font color="#ff0000">好消息：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已经出版了，</font><br />第二版已经出版了，463页，比第一版增加50页内容。定价55元一本。77.5万字。<strong>过几天，各省新华书店就有售了。</strong><br /><br /></span></p>
<p><span class="logtext">详情见潘家山的博客<a href="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a></span></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438.html</guid>
<subject></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Sun, 30 Mar 2008 18:35:12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出版了</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391.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span class="logtext"><font color="#ff0000">好消息：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已经出版了，</font><br />第二版已经出版了，463页，比第一版增加50页内容。书已经到手了。定价55元一本。77.5万字。<strong>过几天，各省新华书店就有售了。</strong><strong>有急需要的网友，也可同我联系，优惠，为网友服务，是我最大的快乐！跟贴征订</strong></span></p>
<p><span class="logtext"></span><span class="logtext">详情见潘家山的博客<a href="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a><br /></span></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391.html</guid>
<subject>监理方面</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监理方面</category>
<pubDate>Sun, 30 Mar 2008 18:05:24 CST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出版了</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076.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span class="logtext"><font color="#ff0000"><img alt="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8/3/30/4158282.jpg" src="http://blog.zhulong.com/blogattach/2008/3/30/4158282.jpg" /></font></span></p>
<p><span class="logtext"><font color="#ff0000">好消息：建设工程监理系列文件编写及参考样本（第二版）已经出版了，</font><br />第二版已经出版了，463页，比第一版增加50页内容。定价55元一本。77.5万字。<br /></span></p>
<p><span class="logtext"></span><span class="logtext">详情见潘家山的博客<a href="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http://blog.zhulong.com/u/161339</a><br /></span></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607076.html</guid>
<subject></subject>
<author>PJS</author>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Sun, 30 Mar 2008 15:22:54 CST </pubDate>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