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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招标公告
字体大小:大 | 中 | 小 2008-05-29 08:55 - 阅读:40 - 评论:0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1.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舞台灯光音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主要用于歌剧、戏剧等演出,也可用于各种音乐演出、大型会议等,同时又可进行电影放映,要求剧场的机械设备配置应达到国内同等规模剧院领先水平,具备接待国内外各种类型的剧团演出能力。剧场采用镜框式箱形舞台结构,由主舞台、两侧侧舞台和后舞台组成。主舞台台口宽度18.6米,高度9米,台塔宽32米,进深24.4米;两侧侧舞台各宽17米,进深16米,净高约12米;后舞台宽25米,进深约11米;台口前设有乐池。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采购的设备计划在2009年9月30日前交付使用,要求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次采购仅对第二包、第三包进行招标:
第二包:舞台灯光系统采购,采购内容包括灯光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和保修等。
第三包:舞台音响系统采购,采购内容包括音响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和保修等。
以上分包可兼投兼中。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包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
④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
第三包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
④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专业音响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
以上二个分包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 年5月28日至 2008 年6月3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同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7.开标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辛宇 洪伟
联系电话:010-51953676 51953843
手 机:13718435931
传 真:010-519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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