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7年7月,本人受到网络侮辱诽谤攻击,向杭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报案后受理,经过网监调查,是有违法行为嫌疑人沈洪民所为,据他交代,是由一名浙商记者叫周彦的授意攻击于我,并在QQ上捏造事实传播教唆。周彦利用网络教唆沈洪民侮辱诽谤攻击我,扰乱互联网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因为网监包庇不法,未受到处理,并且隐瞒事实对沈洪民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2007年11月,经过杭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维持原裁决后本人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得到正直的资深律师朱惠忠律师的帮助。在行政诉讼期间,杭州市公安局互联网主管领导以《杭州市公安局文件》形式将违法认定不清的事实向浙江省公安厅作《关于沈洪民对杨澧群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诽谤行为的请示》,浙江省公安厅以红头文件《浙江省公安厅文件》作《关于沈洪民在网上发帖攻击网民“素怀”的行为是否应予治安处罚问题的批示》,干扰司法,经过法官一年多的审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1月),突破干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杭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行政违法的判决。
为了掩盖违法渎职行为,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在2009年2月9日将案件违法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处理,巡特警大队不依法审查移送案件是否合法性、合理性,于4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本人认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出对沈洪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经杭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后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昨天已经去法院领取了开庭《传票》。
请愿意参加旁听的网友带身份证前来。
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上午8:50分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11号法庭
照片描述:开庭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