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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黎
- 地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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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礼:中国第一恶人

晨报资料图片
[张敬礼简历]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他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据北京晚报报道
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涉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指使他人诬陷上司,违法销售所著书籍。近日,张敬礼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据指控,张敬礼受贿额为118万余元,而其非法经营额高达2300万余元,理由是其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寿世补元》4.3万余套。此外,检方还指控,张敬礼曾指使他人向中纪委及相关领导寄出1300余封诬告陷害他人的信件。
内部通报其在“天上人间”不堪视频
去年12月24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1月6日被逮捕。
张敬礼被逮捕当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张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他因此被“双开”,并被移交司法部门。据报道,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张敬礼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据悉,受审当日,张敬礼身着便服出庭,他表示,对指控的3项罪名,他承认其中的部分指控,其辩护律师针对多起指控相应作了无罪和罪轻辩护。
著“天价”书用于受贿
起诉书显示,张敬礼涉嫌受贿4起,共计118万余元。据指控,张敬礼于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4月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另外3起贿赂均是以销售书籍形式受贿。张敬礼利用自己在国家药监局任副局长的身份销售自己所著书籍,一些药企为了巴结这位副局长或者“曲线行贿”,不惜出高价购买“局长书”。
检方认定,2006年至2009年间,张敬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天津某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被侵权药品注册号、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事件中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350套,价值19.81万元。2008年底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承诺为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投资筹建疫苗厂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00套,价值28.3万元。2009年间,张敬礼为北京某公司承揽处方药代理业务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50套,价值31.13万元。
为当局长指使他人诬告
张敬礼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后,遇上了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药监局一批干部落马,局长职位暂时空缺,此时的张敬礼有了“转正”之心,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终没能达到目的。之后的几年,他一直谋划此事。
2010年,药监系统再发腐败案。张敬礼认为,只要一把手落马,他这个副局长就可以尽快转正,执掌药监大权。为此,他让人编写一把手一些所谓的“问题”。目前,网上还能搜索到该诬告文章,文中直指国家药监局领导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等,并列出了所谓“违规提拔干部清单”。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于2008年11月间,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在中纪委调查期间,实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实。
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事实,并指使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向中纪委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被控非法经营2300万元
检方对张敬礼的指控,还包括其涉嫌非法经营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000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据媒体披露,张敬礼之所以案发,主要缘于其指使他人举报现任国家药监局领导。中纪委介入调查,最终确定所谓举报纯属诬告。随后,办案人员对举报人展开调查,举报人供出多起行贿行为,相关官员即因此落马。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间,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在朗天公司的下属公司——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购买顺义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刘宝提出请托,并于2009年6月向刘宝行贿积家牌手表一块。今年6月30日,50岁的刘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张敬礼的刑事责任;以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廖洪炳的刑事责任;以诬告陷害罪、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人杨军、潘京萍的刑事责任;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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