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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湖南省邵阳市宝庆盛世食品厂           ]]>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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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发展一方经济 造福一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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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haisheng520.blog.bokee.net/</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creator>haisheng520</creator>
<pubDate>Sat, 07 Apr 2007 13:21:15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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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商务部：企业超标排污将被中止出口业务资格 </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10953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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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针对部分出口企业为降低成本，违法超标排污等问题，昨天，环保总局联合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我国将建立出口企业环境执法档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实施动态管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环保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将作为企业是否有出口资格的重要依据。出口企业一旦被环保部门通报有违法纪录，商务部门将暂停受理其出口业务申请，并可根据相关法律中止该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外贸活动资格。 </p>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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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Fri, 19 Oct 2007 21:29:49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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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涉嫌假冒“HELLOKITTY”被撤柜</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09295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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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昨天，工商黄浦分局对豫园地区的儿童玩具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中，近一成未贴&ldquo;3C&rdquo;认证标志的玩具已被责令撤柜。
<p>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在对于需要实施强制认证的玩具尤其是进口玩具是否加贴了&ldquo;3C&rdquo;认证标志以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ldquo;3C&rdquo;认证标志，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商标侵权行为，是否在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等。 </p>
<p>　　工商部门表示，未贴&ldquo;3C&rdquo;认证标志的玩具，其安全性能不能保证，会给儿童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小部件被吞食，后果将不堪设想。 </p>
<p>　　昨天，在福佑路小商品市场的一家饰品小店内，工商黄浦分局还发现了大量标识为&ldquo;HELLOKITTY&rdquo;的商品。这些商品不仅做工粗糙，且用日文标注的商品名称、出厂编号等标识都出现明显错误。就其售价而言，也与正规商品的价格差距甚大。以一款小钱包为例，正常市价应该为120元，而小店却仅售10元&hellip;&hellip;这些</p>
<p>　　商品涉嫌假冒&ldquo;HELLOKITTY&rdquo;，已被执法人员勒令撤柜，并予以进一步的查处。</p>
<p>　　 （青年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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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Sat, 13 Oct 2007 23:24:52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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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个体户管理费成工商部门小金库 律师建议取消</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0674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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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我不知道每月交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干什么用的。&rdquo;在广州<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92.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广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 /></a>环市东路经营杂货店的黄老板对记者抱怨。</p>
<p style="TEXT-INDENT: 2em">广东省中山市一名个体经营者同样表示：办牌照要先缴纳一年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以后每月还要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税、地税等&hellip;&hellip;这些费差不多占了月收入的一半，&ldquo;个体经营难啊。&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ldquo;关于修改或废止有关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法规、文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建议&rdquo;，并在北京<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125.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 /></a>、天津<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127.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天津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 /></a>得到积极响应。近日，广东律师郭生平上书广东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全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个体户每年减少87万户</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显示，过去5年，中国个体工商户注册户数由2571万户下降至2464万户，减少了107万户，年均降幅为0．8％。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ldquo;费大于税&rdquo;，创业艰难。</p>
<p style="TEXT-INDENT: 2em">广东省有个体工商户253万户。粗略估算：按每户年缴费1000元计，广东年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超过25亿元。一位资深工商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个体户抱怨，费用负担重，其中工商管理费更被认为不合理，早该取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全国&ldquo;两会&rdquo;期间，周洪宇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ldquo;关于修改或废止有关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法规、文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建议&rdquo;。他们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设立收取的理由、依据在时效上滞后，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今天早已不具备存在基础；用途上不透明，政府部门有占用之嫌；加剧了个体经营者的负担，有违各个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应尽快取消该项收费制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4月，北京市政府明确表示今后将停止征收&ldquo;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rdquo;，上海<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52.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上海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 /></a>、浙江、四川、重庆<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12.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重庆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 /></a>等地也表示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从今年起，北京、天津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资金给予保障。</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个体户管理费成了工商部门&ldquo;小金库&rdquo;</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曾公开建议取消工商管理费的广州市人大代表谢汉才做过概算，仅广州个体户每年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等就达3亿元之多。工商管理部门有关人士透露，上述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ldquo;小金库&rdquo;，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现了&ldquo;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rdquo;的现象。</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目前，让&lsquo;个体工商户管理费&rsquo;废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常经费并没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而是对其实行&lsquo;以收定支，收支挂钩&rsquo;的经费保障体制。&rdquo;郭生平表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被纳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收入预算中，充当自身经费。所有工商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依赖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商小贩的收费来获取，&ldquo;最弱势的市场主体养活了政府的综合监管执法部门&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了解，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于1983年6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对管理费收取后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ldquo;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应当用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包括：1．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参照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执行）以及法律顾问费等；2．为个体工商业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可以看出，当年开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初衷，完全是&ldquo;取之于个体工商户用之于个体工商户&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郭生平律师表示：&ldquo;现实中，上述管理费基本上都用做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头经费。&rdquo;他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如今已经完全背离了当初法定用途和收费宗旨，应该取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广州个体劳动者协会首任会长容志仁介绍，&ldquo;个协&rdquo;1984年成立时，每年向个体户收取5元会费，用于对全市个体户进行技术培训、组织文体活动等，个体户都自愿参加，&ldquo;个协&rdquo;的经费也由工商部门划拨。</p>
<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广东同时交管理费和会员费的个体户不在少数。容志仁认为，这有重复收费之嫌，&ldquo;收费者是否履行了收费宗旨和职责，有没有积极为个体户维权、提供服务、排忧解难？如果收了钱不做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915/002962.htm" target="_blank">中国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1.2亿人</a> </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828/000080.htm" target="_blank">律师上书广东人大呼吁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a> </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607/002471.htm" target="_blank">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合法性受质疑 制度需变革</a> </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607/002106.htm" target="_blank">蔡定剑：政府没有权力取缔公民个体经营方式</a> </p>
<div id="ArtPLink">
<div id="ArticlePageLinkB"><span><font color="#c2130e">[1]</font></span> <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918/000665_1.htm"><font color="#000000">[2]</font></a><span class="next"><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918/000665_1.htm"><font color="#000000"><img alt="浏览下一页" src="http://mat1.qq.com/news/images/pub/2007/page_down.gif" align="absMiddle" /></font></a></span> </div>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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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新闻</subject>
<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新闻</category>
<pubDate>Mon, 01 Oct 2007 19:10:17 GMT+08:00 </pubDate>
</item>

<item>
<title>“宽带限时”涉嫌垄断联盟</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1014421.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介绍，我国两大电信企业推行宽带限时收费业务后，规定包月用户每月上网时间为240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后不断网，&ldquo;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费，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rdquo;。可见所谓宽带限时收费，实际就是变相涨价，这无疑将加大很多家庭上网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加重其经济负担。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印度政府计划在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bps的免费宽带服务。美国旧金山、法国巴黎、日本东京等城市也已展开全城免费提供一种短距离无线网络服务。与这些相比，口口声声说&ldquo;与国际接轨&rdquo;的中国电信垄断企业，在宽带服务提供上却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可见其所谓的&ldquo;与国际接轨&rdquo;不过是一种选择性接轨，即于自己有利就接轨，于增加自身利益不利就对国际通行做法视而不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效率，所以互联网的普及可以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而这正是印度、巴黎、东京等国家与城市力推免费网络技术的原因所在。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像中国某些企业这样推行所谓的宽带限时业务，不但直接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这不仅是部分垄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对垄断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大敌的深刻揭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财经日报》的上述报道说，今年一季度，中国电信和网通开始执行&ldquo;南北协议&rdquo;，放弃全国性竞争，均在自己主导区域发展。而铁通等运营商由于规模过小无法跟两大固网运营商形成有效竞争，这使得双方有条件在今年三季度开始大规模推进宽带限时业务。作为竞争对手的两大网络运营商，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放弃竞争，并同步推行相同性质与资费标准的宽带限时业务，显然已经结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同盟，在我看来，这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垄断企业总会滋生利用垄断优势与市场支配性地位攫取最大利润的冲动。遏制像宽带限时收费这样的垄断同盟横行，政府责无旁贷。除了要不断打破垄断、引入更多竞争主体之外，政府部门的有力监管不可或缺，应像监管与处罚其它领域的垄断同盟一样，对两大网络运营商的垄断联盟重拳出击。否则，难让其它企业与行业信服，也有损法律的尊严。</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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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ubject>
<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category>
<pubDate>Thu, 06 Sep 2007 09:04:54 GMT+08:00 </pubDate>
</item>

<item>
<title>94.2%受访者确认生活受涨价影响饮食质量下降</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76257.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何丽娟，女，家中4口人</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湖南省冷水江市，餐馆服务员</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家庭总收入：每月1600元</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7月生活支出：1880元</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吃（共630元／月）：油120元，米100元，蔬菜160元，荤菜250元，光吃这一样，就比从前多花去 170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老公在冷水江一家煤矿上班，每月工资能拿到手的就一千二三。我在一家餐馆找了份洗碗打扫卫生的活儿干，除去往返车费能补贴生活的也就三百来块。</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上有婆婆，每月要供给20斤米，60元钱，100个蜂窝煤。下有一女一子，女儿在本市一所技工学校读书，学费是3200元／年,生活费每月200元；儿子在附近一所乡镇初中念书，虽然今年学费少了些，但一学期下来的杂费和中餐费也不下800元。这是我们一家雷打不动的开支。</p>
<p style="TEXT-INDENT: 2em">5月份，猪肉还是7元／斤，一下就8块，9块，10块，15块，哇&mdash;&mdash;就像洪水一样&ldquo;哗&rdquo;地涨上来了，挡也挡不祝以前，想吃肉了就去买。现在，八月份过来十多天了，还没吃过肉，等儿子过生日再去买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真不怕你笑话，好几次，我上市场买了蔬菜，再想去买点肉。但看看肉，又看看手里的几块钱，我走过去，又走回来，还是没舍得买，连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再看看手里的钱，都捏出汗了。我们大人苦点也就算了，我最心疼的是我儿子，刚13岁，正长身体，生活差，营养怎么跟得上呢？天天有肉吃时，他饭也吃得多。现在每次看到饭桌上的南瓜、苦瓜，他吃一碗饭就不吭声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除了吃的涨，日用品涨，衣服涨，房租也涨。说起买衣服，也很寒酸。以前买衣服，只要喜欢了，七八十元一件也敢买；今年夏天我一共就买了一件十几块钱的上衣和一条三十块钱的马裤。要不是天气太热受不了，那条马裤我还舍不得买。</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价格涨了，我老公单位的工资一分都没加。听说湘煤集团今年7月份会给每个员工加上一百多块钱，但究竟有没有，还要等到8月底领工资时才能知道。</p>
<p style="TEXT-INDENT: 2em">女儿16岁了，但还不懂事，看到女同学穿得漂亮，就闹着要买新衣服。我心里本来就烦，就对她吼：&ldquo;吃都顾不过来，拿什么去买衣服？&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幸亏婆婆理解我们，以前我两个月回老家看望她一次，给她买上100来块钱的东西，今年有半年没回家了，难得她老人家却说：&ldquo;不用回来，我身体很好。&rdquo;我的确是没敢回家看望她老人家呀，来往路费要四十多块钱，还多少要买点东西，工资不到月底就花完了，还要东挪西借地过日子，孝心也顾不上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了钱的事，我和老公没少发过急。有时，我会向他发糊涂火，骂他窝囊、赚钱这么少，但有时想想他吃的是口&ldquo;沙子饭&rdquo;，心情不好去井下作业也不放心，我又只好憋着气。</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时老公劝我想开点，我们老百姓一个，物价要涨也奈不何（没办法），好在老家还有一亩二分田和五分地，大不了老公上班，我回家种田喂猪去！（实习生杨正玉采访记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在家待着吧，一出门就得花钱&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王阿姨，家中5口人</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北京</strong><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125.htm" target="_blank"><strong><img alt="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 border="0" /></strong></a><strong>市东城区东四十三条胡同，退休工人</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家庭总收入：每月3380元</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7月生活支出：大米56元，白面40元，猪肉80元，鸡蛋90元，花生油150元，蔬菜100元，水果150元，合计666元，比涨价前增加270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就躺着看看电视吧，哪儿也不去了，一出门就得花钱。哪家请个饭什么的，都不去了，一去还不得送个礼什么的呀，我上哪儿偷钱去？</p>
<p style="TEXT-INDENT: 2em">婆婆长年生病，今年住两次院花了两万多。都快八十的人了，营养不能差吧，可这原来两块多一斤的鸡蛋，现在都涨到快四块钱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儿子也成&ldquo;啃老族&rdquo;了。他一个热力公司的工人，一个月千把块钱，还不够自己花呢。每天跟我们吃住，女朋友也常来家吃喝。</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上有老下有小，就指着我们夫妻这点退休金。本来过得刚刚好，嘿，这下倒好，物价一涨，三千多块钱杂七杂八地花，不剩几个子儿了，日子过得还没以前好。上次吃肉是立秋那天，一个星期前了。我们连鸡肉都不敢吃了，一块鸡胸脯以前6块多，现在要11块多了，哪儿还敢吃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以前一顿饭十块钱能吃得挺好，每晚还能弄个三荤两素，现在花十五块还赶不上。一家五个人吃顿清汤面条也要十块钱，哪还敢想在里面放点肉、加个鸡蛋之类，哎！现在什么也不能想，昨天中午吃顿面条，就买几根黄瓜还花了4块钱呐！</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现在，每天也就只能吃吃土豆、黄瓜、西红柿、丝瓜、柿子椒了。就这样，每天还比以前花的钱多。好点的花生油，原来60多块钱一桶，如今涨到100多块了。我们一家人都能吃，以前我们家生活不算苦，现在就是想省一下子也省不过来。</p>
<p style="TEXT-INDENT: 2em">几次说给我们退休的涨工资，到现在也没见个影儿，不知道能涨多少。按惯例，七月份说涨，发到手里应该就十月了，但是今年情况不一样啊，物价一个劲在涨，这仨月我拿什么生活去？</p>
<p style="TEXT-INDENT: 2em">要怪就怪我们没本事，一个工人能赚什么钱埃现在公务员的工资高，还一堆这补助那补助的，我一退休工人有什么？本来该有住房补贴，但是人家说看单位情况，多有就多给，少有就少给，没有的话不给也不违法，这下好，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要是能出去干个小买卖之类，现在也许不用愁了。愁的就是我们这些小单位的工人！（实习生严亚男采访记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豆腐不光价格涨了，个头还小了&rdquo;</p>]]>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76257.html</guid>
<subject>食品</subject>
<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食品</category>
<pubDate>Wed, 22 Aug 2007 17:21:15 GMT+08:00 </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价上调应“就重避轻”保民生</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01117.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在夏季用电高峰来临之际，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上调电价，如果是往年，这是一个明智之举。但今年不比往年，因为今年的用电高峰期，也是物价上涨的高峰期，国家发改委一直没有发布上调电价的政策，当然是为了避开物价上涨高峰期。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人说，市场上有两样东西是千万不能贵的，一是吃的东西，二是水电，这两样东西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今大米猪肉价格一往上涨，人的心就跟着往上提。如果电价要涨，水自然就会涨，因为水是用电抽上来的。食品物价这条&ldquo;河&rdquo;已经在猛涨，如果水电这条&ldquo;河&rdquo;还要涨，两条&ldquo;河&rdquo;里涨的水一起汇流到居民生活这条&ldquo;河&rdquo;，居民能承载得了吗？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进入7月份，猪肉价格再次冲高，许多城市住房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认为，农副产品领衔的商品价格上涨势头还将继续下去。在之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已经连续两个月上涨幅度突破3%的红线，这已经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据悉，6月，我国CPI在粮食等因素拉动下上涨4.4%，已达到33个月来的新高。7月份已经接近尾声了，看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度还得突破3%的红线。我想，在这个时候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上调电价，就可能要泡汤。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上调电价，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此次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上调电价，是今年以来电力行业第三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此前两次申请未见回音，此次五大发电集团自己出面申请，显示发电企业要求涨价的迫切愿望。但国家发攺委仍然没有回音，这说明国家政府部门对影响民生的电价慎之又慎。如果电价全面上调，必然会牵动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扬。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也许有人会说，五大发电集团这个时候要求上调电价是不明智，甚至还有人会说电力企业是趁火打劫，本身物价就猛涨，你电力凑什么热闹？但知情人士猜测，&ldquo;传统上的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来临，在错过年初电煤合同签署完毕这一时机后，一旦错过这一时机，再想要求上调电价就难了。&rdquo;这是事实，如果错过这个时机，要上调电价的确很难。其实，我们不要太多地责难电力，电的上游产品&mdash;&mdash;煤的价格已大幅上涨。他们要求电价上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再说，企业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我不赞同电价不上调的做法。上调电价不妨借鉴一下我国实施的出口退税调整退税率的方法。从7月1日起，我国调整了2831项商品出口退税率。拿陶瓷行业来说，陶瓷的出口退税将从原来的8%调整为5%，陶瓷色釉料出口退税率由13%调整为零。陶瓷色釉料由13%调整为零，是因为陶瓷色釉料是高污染高能耗产品。陶瓷产品出口退税由15%调整到8%，再调整为5%，显然是陶瓷作为高能耗资源性传统产业，它消耗的资源、能源与其贡献的GDP是不相符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电价上调也可以分类而行，居民用电不上调；农业用电不但不能上调，国家还应采取补贴，支援农业生产；工业用电：生产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也不能上调，生产其它的可微调；而对重工业污染严重、耗能大，就要上调，这也符合减少污染和能耗的调控措施。这样做，电力行业就可以弥补煤价带来的损失，毕竟居民用电只占据全部用电一成，工业中重工业用电消费加快更是全社会用电快速增长的决定因素。应该说，这种&ldquo;避重就轻&rdquo;保民生的&ldquo;区别对待&rdquo;，&ldquo;该调的调，不该调的不调&rdquo;的做法，既符合当前形势的需要，也与科学发展观相一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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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haisheng520</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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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6 Jul 2007 17:21:29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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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著名经济学家 </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9011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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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年九月十三日，我在上海的一个会议上宣读了一篇题为《私产化与特权利益的冲突&mdash;&mdash;中国体制改革的经验》的文章（见九月十四日的《香港经济日报》与《文汇报》，又见本书第二十三页），自己认为写得相当满意，事前曾把该文的英语原稿寄给佛利民。因为在目前中国经改的最重要关头上，他不迟不早地要到中国去，绝不可能预先知道中国如火如荼的新发展，所以希望他能在行前细读我这篇文章，了解一下中国的情况，作一点准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大致上，佛利民很喜欢我文内的分析，但关于结论中我对中国通胀的观点，他提出反对。我结论的那部分是这样写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报道说，中国人民币每年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的增长率。但这样的增长率，不应该是目前急速通胀的主要原因。中国有好几个地区的实际国民收入增长率，超过每年百分之二十五，而以往的自供自用的或以货换货的产品，目前已在市场以商品的形式成交了。这些发展，在官方发表的数字中是没有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话虽如此，将人民币的增长率，控制在每年百分之十五左右，应该较为适当。但我认为中国的通胀还有如下的主要原因：在管制下，利率过低；政府压制大有起色的私营财务公司；连大有名堂的外资银行也不准在中国执行银行本身的主要职务；国家的企业在提高价格的情况下，产品供应的增加不够弹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佛利民所反对的当然不是以上的引文第二段，而是第一段开首的两句。我认为每年百分之二十五的人民币增长率是不足以为忧，他却坚信这增长率与通胀恶化有决定性的关系，而这恶化会是中国经改的一个重要障碍。我当然同意货币的增长率对通胀有决定性，但他显然不明白我那简单的关于中国通胀的分析的含义，所以在中国的旅程中我们就反复地谈及这个问题。这样，到了南京时，我们对中国的通货膨胀问题就有了一个共识，使我觉得我原文中上述那一段不需修改了，但补加一个详尽的脚注却是需要的。本文可算是那个脚注，其中有不少地方是得自佛氏的启发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什么是通货膨胀？</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般人以为，通胀是指物价的广泛上升。这个概念错得离谱。假若我们明天从蛏掀鹄矗发觉所有物价、工资及自己所有的钱都上升了一倍，这完全不是通货膨胀。这好比在一夜之间政府将一元改作二元，是一还是二，对我们的生活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我们的投资或消费行为，因此我们不会谋求什么对策。物价在数字上是上升了，货币量在数字上是增加了，但什么影响也没有，这不算是通胀。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通胀的定义，一定是基于一个有时间性的通胀率，每年、每月或每一段时期内一般物价上升的一个百分率，而这个百分率不是一次过就停顿下来的。因此，通胀的概念就一定包含着人们对通胀率的预期。物价上升，若不引起人们对物价继续上升的预期而作任何应变的策略，对经济整体是没有影响的。通胀是因为人民的预期而促成，使得物价的上升不仅是上升一次而止，而且由于人们谋求对策，促成了一个按时上升的通胀率。人们对通胀预期的形成不易，但形成了要他们改观&mdash;&mdash;终止那预期&mdash;&mdash;更难。终止通胀预期的唯一办法，就是压制货币的增长率，使人们入不敷支，受一点痛苦，不能不要改变预期，因而改变超前消费的意向。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一种的物价上升，也不算是通胀。那就是，物价在政府管制下，一旦放开了而上升，不是通胀。这是因为被管制的物价，不是真正的物价。物价被管制在市价之下，求过于供，人们或要排队购物，或要用有价值的粮票，或要走后门、搞人事关系，又或者争先恐后，打得头破血流&mdash;&mdash;这一切，都得付出代价&mdash;&mdash;而这样的代价是价格的一部分。解除了价格管制后，这些代价是不用付的。所以因解除价格管制而导致的以金钱表达的物价上升，只是政府统计数字上的上升而并非真正的上升。很不幸，政府的统计数字误导了民众。这样，由于解除价格管制而引起的假的物价上升，可能使民众认为通胀是真的那么厉害，而增加了他们的通胀预期。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大陆最近大幅度地放开了一些市场价格&mdash;&mdash;这放开是极为重要的&mdash;&mdash;但这种并非真实的市场价格上升，占有今年上升较速的通胀率的比重究竟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通货膨胀率是高估了还是低估了？</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实在不容易估计，今年大陆仅在八个月中就有百分之十九强的通胀率究竟是代表着什么。在一方面，如上文所述，这数字似乎是包括了由市场价格开放而引起的金钱表达的物价上升，但其实这一部分并非通胀。另一方面，即使我们单以近几年来没有价格管制的物价来量度中国的通胀率，这也是肯定会歪曲了中国通胀的真实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后者的问题上，我向佛利民提出了一个他很欣赏的观点。那就是以同样的足以引起通胀的货币增长率，假若一部分的物价是被管制的，另一部分是自由浮动的，那么浮动物价的通胀率肯定会高于所有物价都不管制的通胀率。这是因为在前者而言，货币增长的通胀压力，会集中到不受管制的物价那方面去。赵紫阳说中国的物价大约一半被管制，一半是自由浮动的；假若在比重上也是各占一半，那么每年百分之二十五的货币增长率，就会造成足以令人头痛的通胀。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佛利民不仅同意我这个分析，他跟着在两次讲话中就提出了一个以气球为例的比喻：以管制一部分物价来压制通胀，不仅毫无益处，而且会像气球一样，当你将手紧捏着气球的一端，另一端就会特别地膨胀起来。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基于以上的原因，中国的通货膨胀率是被歪曲了的。另一方面，官方的统计数字也可能出错，低估了通胀率。这是因为这统计在目前还是很不完善，而政府当局应该是有低估通胀率的倾向。有了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们实在难以肯定中国的真实通胀率究竟大概是多少。但无论怎样说，以近来人民币对外汇的黑市汇率大幅度地贬值（目前与港币的黑市汇率，是一对一）来衡量，中国近来的通胀加速是无可置疑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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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haisheng520</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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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6 Jul 2007 17:19:00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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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四川肉价上月涨50％ 收入涨幅比不上物价</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9141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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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尽管四川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77元，同比增长21.4%，但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却可能抵消收入上涨的效果。四川省统计局局长胡安荣当天透露，今年6月四川猪肉价格同比上涨48.9%，油脂价格上涨27.8%，鲜蛋价格上涨30.3%。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谈到房地产开发时胡安荣表示，今年上半年四川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商品房新开工面积成功扭转下降趋势。&ldquo;由于去年国家采取控制投资政策，所以很多手续不到位的项目都被叫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增长。而随着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不断规范，很多项目也补办手续，所以今年上半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增长又转降为升了。&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新开工面积增长且商品房总供给增加，房价为何还在持续攀升呢？对此省统计局方面表示，虽然商品房总供给有所增加，但需求量实在太大。加上炒房投机等行为增长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ldquo;房价还将持续上涨，不过势头会逐渐趋缓。&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省统计局未在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对四川上半年股市数据作出分析。对此，省统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统计局还没建立这方面的调查点。&ldquo;调查股市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受人力财力方面限制外，统计制度不完善和社会配合度不高等因素也制约了此事的开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对股市的影响越来越大。&rdqu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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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haisheng520</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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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Jul 2007 19:29:25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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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我们为何感觉不到涨工资？</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91280.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font face="楷体_GB2312">
<p style="TEXT-INDENT: 2em"><img alt="我们为何感觉不到涨工资——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4933/4933620.jpg" border="1" name="MM" />一方面，是中国在岗职工工资的&ldquo;大幅度上涨&rdquo;&mdash;&mdash;７月初，中国劳动学会主办的薪酬论坛指出：２００２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１２４２２元，到２００６年达到２１００１元，扣除物价上扬的因素，年均递增１２％，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另一方面，几乎身边的人都不认为&ldquo;自己涨了工资&rdquo;&mdash;&mdash;中国青年报一项民意调查表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占被调查者的９５％以上。 </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face="楷体_GB2312">两个结论，哪个更接近事实？如果工资确实上涨，究竟涨在谁的身上？７月中旬，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中国在岗职工工资年均递增１２％的消息是由他负责的课题组发布的。</font>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周末：中国职工平均工资连续４年两位数增长，这些数据是如何得来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苏海南：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统计年鉴》数据求得的结果。从１９８１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发布《统计年鉴》，其中有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及物价指数等统计数据。利用《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进行分析，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们把２００６年数据除以２００２年的数据，再开四次方得出年均增长比例；同时，按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物价上涨指数，剔除物价上涨因素之后，计算出实际工资增长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周末：这里的&ldquo;职工&rdquo;包括哪些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苏海南：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劳动者，公务员也在内。但是统计局现在的数据中，并未纳入私营企业以及灵活就业者等有关数据。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外，如果农民工在大企业工作，也应该算进去了，但是如果是一二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能就没有算进去。目前，农民工的人数有两个不同统计口径的版本，一种说法是１．２亿人，另一个说法是１．５亿人。据有关调查数据，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大约在一千元左右。我们估计，如果将农民工群体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者纳入统计口径，职工平均工资大约会下降２０％多。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周末：为什么会用这种方式统计？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苏海南：我们现在的统计口径，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原来的统计中，只有国有单位，后来才出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目前，外资企业都已经纳入进来，但私营企业及其就业人员还没有纳入统计范围，而这个群体的就业人数相对增加较快。因此，我们的数据还不能完全地反映经济生活的客观实际。目前，统计部门正在改进完善，扩大统计范围，但可能还有一个过程。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周末：这些数据分析的意义是什么？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苏海南：论坛对中国工资分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两方面都有数据支持。虽然中国在收入分配方面仍存在着分配关系不合理、差距大、分配秩序混乱、部分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受侵害等问题，但纵向比，收入水平提高是事实。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周末：根据民调结果，有些人对这一数据有不同认识和看法。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苏海南：这是很正常的。我个人认为，这是因为每个人的工资收入、工作情况等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因而结论不一样。一、此数据是从纵向比较和侧重谈成绩的角度来分析的，但我们并不因此掩饰工资分配存在的问题，只是关于问题分析的数据比如分配关系不合理、差距拉大等数据没有报道。二、此数据分析是从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增长的角度分析的，未作结构分析。不排除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单位、部分人员&mdash;&mdash;比如建筑业、一般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和其他一些行业、单位的普通劳动者&mdash;&mdash;的工资水平，低于全体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也有一些行业&mdash;&mdash;如垄断行业职工工资高于平均工资水平。而这一结构可能不合理。实际上，任何统计中总有部分统计对象在平均水平之下。三、统计口径、统计范围不一样。这在前面已经有分析。四是价格及其他因素，各层人员对物价上涨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有钱人和钱不多的人对物价上涨的感受差别很大。此外，平均工资中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和个人所得税，把这些开支剔除，实际拿到手的必然要少一些，特别是工资低的人会更加感觉钱不够花。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以为，应一分为二、多角度、综合起来看待工资增长。这同时也提醒我们，数据分析要既做水平分析，也做结构分析。这样就可能更全面、客观、正确一些。 </p>
</font><!--link-->]]>
</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91280.html</guid>
<subject></subject>
<author>haisheng520</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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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Jul 2007 18:03:24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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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专家解析劳动合同法:炒老板鱿鱼不用付违约金</title>
<link>http://www.bokee.net/blogmodule/weblogcomment_viewEntry/873327.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align="center"><img alt="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解析《劳动合同法》  炒老板鱿鱼不用付违约金"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4813/4813903.jpg" border="1" name="MM" /></p>
<br />
<div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宋体" align="center">我国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div>
<p>&nbsp;</p>
<!--link-->
<p align="center"><a href="http://news.qq.com/photo.shtml" target="_blank">点击浏览更多最新图片</a></p>
<!--/link-->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705/002329.htm" target="_blank">新劳动合同法：劳工为大还是资方为大？ </a></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703/000249.htm" target="_blank">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a></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qq.com/a/20070702/000010.htm" target="_blank">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不签合同须付双薪 </a></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蒋隽 摄影 巢晓 </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color="#6809f7"><strong>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strong></font>&hellip;&hellip;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p>
<p style="TEXT-INDENT: 2em">昨天，参与了该法起草工作的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为广州<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92.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广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 border="0" /></a>企业界解析《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一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许大大减少；用人单位换血速度也许加快；广州劳务派遣市场也许将萎缩&hellip;&hellip;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广州企业界法律界聚焦《劳动合同法》</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昨天，广东企业界和法律界的200多名企业高管、人力资源经理、法务人员和社会律师做了一天&ldquo;小学生&rdquo;，津津有味地听我国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详细解析于今年7月1日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中，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规定的新动态。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教授参与了《劳》的起草过程。这也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广州市企业界和法律界首次进行大规模探讨。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劳动者获益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签约两次之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25岁的小吕在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ldquo;从一进公司就是每年签约一次，担心单位明年不给续约，我压力很大，天天加班图好好表现，从不敢休探亲假。&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事实上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一年以上都算少见，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rdquo;黎建飞教授开宗明义，&ldquo;出台《劳》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rdquo;《劳》14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strong><font color="#6809f7">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font></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劳动法》2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在快满10年时，就不再与劳动者签合同。&lsquo;10年&rsquo;反而成了劳动者丢工作的一个槛。&rdquo;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介绍。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对劳动者来说，这一规定带来的利好消息是：签约时间势必延长；但也可能出现一种不好的局面：两次签约之后单位不再跟劳动者续约，用人单位两轮之后就大换血，&lsquo;十年槛&rsquo;缩短，对于想继续留在原单位的劳动者来说就不可能了。&rdquo;黎建飞教授分析。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肖胜方律师也有自己的看法，&ldquo;由于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前别无选择，所以也许4～6年之后，许多单位70％～80％的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成为我国用工形式的主流，这样的能进不能出是否会引发企业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劳动积极性？&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违约金</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ldquo;紧箍咒&rdquo;，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打工仔可以&ldquo;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rdquo;了。《劳》规定，<strong><font color="#6911ee">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font></strong>，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要提醒你们记得收好发票；作为劳动者，就要记得快点毁灭证据啊。&rdquo;黎建飞有趣的说辞引来台下一片笑声。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单位拖着不签约将会赔得更惨</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迟迟拖着不跟劳动者签约的无良老板要注意了！&ldquo;《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3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dquo;黎建飞教授提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ldquo;要注意使用这一条款保护自己。&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大学生一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ldquo;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lsquo;<font color="#6809f7"><strong>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strong></font>&rsquo;，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那就惨了。&rdquo;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ldquo;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用人单位警惕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大批劳务派遣公司或倒闭</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刘小姐与某人才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后被派遣到某大公司做会计，&ldquo;看起来光鲜，其实我的收入、福利远远低于直接与这家大公司签约的同事，是由人才租赁公司支付的。&rdquo;不幸的是，刘小姐在工作期间出了车祸，下肢瘫痪，但大公司以与她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人才租赁公司又说自己赔不起，申请破产了事。像刘小姐这种&ldquo;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rdquo;的用工形式就叫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金融、建筑等行业大量存在。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全国有3000万劳动者的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广州是劳务派遣最活跃的城市之一。&rdquo;此次立法中，劳务派遣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ldquo;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来自劳动者支付自身的管理费用，或者由实际的用人单位支付受派遣劳动者的管理费用。不管是哪一种运作模式，在资金链上都是从用工企业流向派遣机构，是以其更可观的收益或更大风险的转移为代价的。&rdquo;黎建飞分析：&ldquo;派遣劳动之所以受到实际用工单位的青睐，是由于可以降低劳动成本，规避义务，减少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以及节约招聘劳动者后的试用成本。&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劳》对劳务派遣的限定非常严格，将劳务派遣单位规定为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ldquo;劳动者出了事就找派遣单位负责，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合同，这期间劳动者就算没有工作，派遣单位也得支付工资。另外还规定被派遣公司与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把用人单位拉了进来，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rdquo;黎建飞分析：&ldquo;今后可能将有大批劳务派遣公司转行或者倒闭。劳务派遣将受到遏制。&rdquo; </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单位不给买社保就得赔偿</strong> </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不少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今后出现这种情况，不但要补足应该交的部分，还要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赔偿。&rdquo;肖胜方律师提醒用人单位，&ldquo;所谓依法，是要按时、足额购买，拖延时间、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46条，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作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这将导致企业越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损失越大，成本越高。&rdquo;肖胜方律师提醒各用人单位，&ldquo;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都有违约金的规定等，这些都需要修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该讨论一下如何修改自己的劳动合同了。&rdq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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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新闻</subject>
<author>haisheng520</author>
<category>新闻</category>
<pubDate>Mon, 16 Jul 2007 20:48:22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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