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术语(三)保险产品、市场和营销
评论:0 条 查看:1632 次 hybxbk 发表于 2007-12-17 00:10
1.1 保险产品
1.1.1 产品体系
1.1.1.1 一般概念
1.1.1.1.1
保险 insurance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1.1.2 财产保险
1.1.1.2.1
财产保险 property insurance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2.2
企业财产保险 commercial property insurance
以单位、团体所有或占有的在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1.1.1.2.3
家庭财产保险 household property insurance
以个人所有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1.1.1.2.4
营业中断保险 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
以单位因停产、停业或经营受影响而面临的预期利润的减少及必要的费用支出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1.1.1.2.5
机器损坏保险 machinery breakdown insurance
以各类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的机器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
1.1.1.3 运输工具保险
1.1.1.3.1
运输工具保险 vehicle insurance
以运输工具及其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3.2
机动车保险 auto insurance
以机动车本身及其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1.1.1.3.3
船舶保险 hull insurance
以船舶、船舶属具和水上装置及其碰撞造成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1.1.1.3.4
飞机保险 aircraft insurance
以飞机机身及其造成的机上人员、空中或地面第三方人员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1.1.1.3.5
航空保险 aviation insurance
以航空运输、航空活动和航空产品及其造成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1.1.1.4 货物运输保险
1.1.1.4.1
货物运输保险 cargo insurance
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
1.1.1.4.2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以通过海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4.3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inland transit insurance
以通过陆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4.4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air cargo insurance
以通过航空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4.5
联运保险 multi modal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combined transport insurance
以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5 工程保险
1.1.1.5.1
工程保险 engineering insurance;project insurance
以工程项目中的财产及其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5.2
建筑工程保险 constru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
以在建工程的主体在整个工程建设期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和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
1.1.1.5.3
安装工程保险 erection all risks insurance
以各种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内,发生的与机器设备相关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和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
1.1.1.6 特殊风险保险
1.1.1.6.1
航天保险 space insurance
以卫星、航天飞机和运载火箭等航天产品在发射前的制造、运输、安装过程、发射时和发射后的轨道运行状况、使用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6.2
核保险 nuclear insurance
以核电站主体及配套设施在建设、运输和运行过程中有关财产、责任和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6.3
石油保险 oil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surance
以石油开采过程中的有关财产、利益、责任和费用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 责任保险
1.1.1.7.1
责任保险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2
公众责任保险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地点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3
雇主责任保险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4
产品责任保险 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加工、经销和弃置产品或商品,或被保险人完成工作或操作,在承保区域内造成事故,导致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5
职业责任保险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所导致的对专业技术服务合同关联方或他人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6
个人责任保险 pers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以个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7
污染责任保险 pollution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的污染物质的排放、泄漏等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7.8
强制保险 compulsory insurance
法定保险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规定范围内的个人或单位必须投保的保险。
1.1.1.7.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compulsory auto liability insurance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
1.1.1.8 信用保险
1.1.1.8.1
信用保险 credit insurance
以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偿付或拒绝偿付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8.2
商业信用保险 commercial credit insurance
以商品活动中卖方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8.3
出口信用保险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以国际贸易活动中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原因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
1.1.1.8.4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short-term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以信用期在180天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
1.1.1.8.5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medium-and-long-term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以信用期在1年以上,最长可至10到20年的出口收汇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
1.1.1.8.6
出运前出口信用保险 pre-shipment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以出口合同生效后、货物实际出运前的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
1.1.1.8.7
出运后出口信用保险 post-shipment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以货物出运后的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
1.1.1.8.8
买方信贷保险 buyer credit insurance
在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向出口方贷款银行提供贷款担保的保险。
1.1.1.8.9
卖方信贷保险 supplier credit insurance
出口延付合同保险
在出口卖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向出口卖方提供信贷收汇担保的保险。
1.1.1.8.10
海外投资保险 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以海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8.11
信用卡保险 credit card insurance
以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由于非善意透支、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发行行员工利用信用卡贪污或挪用公款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9 保证保险
1.1.1.9.1
保证保险 surety bond
以权利人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9.2
履约保证保险 performance bond
以权利人因被保证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证保险。
1.1.1.9.3
贷款保证保险 loan bond
以被保证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款项所致权利人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证保险。
1.1.1.9.4
雇员忠诚担保保险 fidelity bond
以雇员的不诚实行为而使雇主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证保险。
1.1.1.10 农业保险
1.1.1.10.1
农业保险 agriculture insurance
以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2
长效储金型农业保险 saving style agriculture insurance
保险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投保人投保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储金,以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的农业保险。
1.1.1.10.3
成本型农业保险 input agriculture insurance
以农业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农业保险。
1.1.1.10.4
产量(产值)型农业保险 output agriculture insurance
以农业产品产出量(产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农业保险。
1.1.1.10.5
种植业保险 crop insurance
以植物性生长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6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 grow period crop insurance
以各种农作物在生长期间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成本)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7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harvest crop insurance
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成熟后,在初加工过程中,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8
森林保险 forest insurance
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对象,以林木生长期间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9
园林苗圃保险 nursery garden insurance
以生长中的各种经济林种为对象,以这些树苗、林种及其产品因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10
养殖业保险 breeding insurance
以饲养的畜、禽和水生动物等在养殖过程中因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0.11
牲畜保险 livestock insurance
以役用、乳用、肉用和种用的大牲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在饲养使役期间因牲畜疾病或意外灾害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1.1.1.10.12
家畜家禽保险 fowl insurance
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兔等家畜和鸡、鸭、鹅等家禽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疾病、瘟疫造成家畜、家禽在饲养期间的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1.1.1.10.13
水产养殖保险 aquiculture insurance
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养蟹和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养殖过程中因疾病、中毒(包括他人投毒)、盗窃、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1.1.1.11 人寿保险
1.1.1.11.1
人身保险 personal insurance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1.2
人寿保险 life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1.1.11.3
定期寿险 term life insurance
在固定年限的保险期限内,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1.1.1.11.4
可续保定期人寿保险 renewable term insurance
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保单持有人不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可保性证明即可继续投保的一种定期寿险。
1.1.1.11.5
可转换定期人寿保险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
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单持有人不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可保性证明即可将原有的寿险合同转换成终身寿险合同的一种定期寿险。
1.1.1.11.6
终身寿险 whole life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1.1.1.11.7
两全保险 endowment insurance
在保险期限内,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的人寿保险。
1.1.1.11.8
养老保险 endowment
以约定责任时间内被保险人死亡、或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1.1.1.11.9
个人养老保险 individual endowment
由个人投保并按保险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年龄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养老金的人寿保险。
1.1.1.11.10
团体养老保险 group endowment
以某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成员(可包括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为被保险人(不少于5人),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承保,在被保险人生存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养老金的人寿保险。
1.1.1.11.11
确定给付养老保险 defined benefit endowment
根据确定的养老金给付金额计算应缴付的保险费的养老保险。
1.1.1.11.12
确定缴费养老保险 defined contribution endowment
根据确定的养老金保险费及其累积的利息,计算养老金给付金额的养老保险。
1.1.1.11.13
年金保险 annu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1.1.1.11.14
企业年金 enterprise annuity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自愿发起设立并享受一定税收优惠的具有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
1.1.1.11.15
定额年金 level annuity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领取人每期领取的生存金数额相同的年金保险。
1.1.1.11.16
变额年金 variable annuity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领取人每期领取的年金数额随着账户投资业绩的变化而变化的年金保险。
1.1.1.11.17
增额年金 increasing amount annuity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领取人每期领取的年金数额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比例在约定的间隔期内增加的年金保险。
1.1.1.11.18
即期年金 immediate annuity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领取人开始领取年金的日期与保单生效日期相隔不超过一年的年金保险。
1.1.1.11.19
延期年金 deferred annuity
递延年金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领取人开始领取年金的日期与保单生效日期相隔超过一年的年金保险。
1.1.1.11.20
确定年金 annuity certain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支付周期在合同中确定,且年金支付与被保险人的生死无关的年金保险。
1.1.1.11.21
终身年金 whole life annuity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后按期领取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的年金保险。
1.1.1.11.22
返还年金 refund annuity
偿还式年金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保证给付一定次数或金额的年金,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要继续向其受益人给付剩余次数或金额的年金保险。
1.1.1.12 意外伤害保险
1.1.1.12.1
意外伤害保险 accident death & dismemberment insurance
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1.1.12.2
医疗意外保险 medical accident insurance
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1.1.1.13 健康保险
1.1.1.13.1
健康保险 health insurance
保险人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1.1.13.2
短期健康保险 short term health insurance
保险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1.1.1.13.3
长期健康保险 long term health insurance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限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1.1.1.13.4
个人健康保险 individual health insurance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个人的健康保险。
1.1.1.13.5
团体健康保险 group health insurance
投保人为单位,被保险人为其成员或其家属的健康保险。
1.1.1.13.6
疾病保险 disease insurance
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
1.1.1.13.7
重大疾病保险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specified disease insurance
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
1.1.1.13.8
医疗保险 medical insurance
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1.1.1.13.9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expense reimbursement insurance
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额的医疗保险。
1.1.1.13.10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valued benefit insurance
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1.1.1.13.11
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out-patient medical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3.12
住院医疗保险 hospital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3.13
意外医疗保险 accidental medical insurance
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发生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1.1.13.14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income protection insurance
收入保障保险
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1.1.1.13.15
护理保险 health care insurance
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因日常生活能力障碍需要的护理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1.1.1.14 投资型保险
1.1.1.14.1
利率敏感型保险 interest-sensitive insurance
根据当前的投资收益以及死亡率状况,通过保单现金价值的调整及保费的调整将利率风险及死亡率风险的一部分转嫁给保单持有人,使得实际经营结果与保单预计结果的差异得到补偿的人寿保险。
1.1.1.14.2
分红保险 participating insurance
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
1.1.1.14.3
万能保险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保费、死亡给付、交费时间与保障期都可变的人寿保险。
1.1.1.14.4
投资连结保险 unit-linked insurance
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寿保险。
1.1.2 保险责任
1.1.2.1
保险责任 coverage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1.2.2
主险 main coverage
基本险
可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
1.1.2.3
附加险 rider
不可单独投保而必须附加于主险或基本险,用来补充主险的保险范围的保险产品。
1.1.2.4
责任免除 exclusion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不承担或者限制承担的责任范围。
1.1.3 产品生命周期
1.1.3.1
保险产品生命周期life cycle of insurance product
保险产品从进入保险市场开始,经历成长、成熟到衰退的全过程。
1.1.3.2
保险产品组合 insurance product combination
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全部保险产品的整体构成。
1.1.3.3
保险产品线 line of business
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相类似的一组保险产品。
1.1.3.4
保险产品组合广度 span of insurance combination
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保险产品线的数量。
1.1.3.5
保险产品组合密度 density of insurance combination
组合关联性
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种保险产品线在适用范围、设计特点和销售方式等方面的密切程度。
1.1.3.6
保险产品组合深度 depth of insurance combination
保险公司经营的每一种保险产品线内所包含的保险产品的数量。
1.1.3.7
新保险产品 new product
新险种
整体保险产品或其中的一部分有所创新或改革,能够给保险消费者带来新的利益和满足的保险产品。
1.1.3.8
全新保险产品 brand-new product
针对一新目标市场,采用新的技术,在新损失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出的前所未有的保险产品。
1.1.3.9
改进新保险产品 product improve
不对保险产品进行重大变革,只在保险产品运行过程中,针对保险产品存在的不足之处作一定的改进的保险产品。
1.1.3.10
换代新保险产品 product replacement
适合新用途、满足新需求,在原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针对新的保障风险而设计出来的保险产品。
1.2 市场和营销
1.2.1 保险职能
1.2.1.1
保险职能 insurance function
保险内在的和固有的功能,主要包括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职能。
1.2.1.2
经济补偿职能 indemnity function
保险公司对特定的灾害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或对被保险人受到的死亡、伤残等给予定额给付所起的经济功用。
1.2.1.3
资金融通职能 financial function
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行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所起的经济功用。
1.2.1.4
社会管理职能 social management function
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包括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和社会信用管理。
1.2.2 保险市场
1.2.2.1
保险市场 insurance market
保险经济关系的总和。
1.2.2.2
保险市场主体 subject of insurance market
保险市场交易活动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等参与者的统称。
1.2.2.3
保险市场客体 object of insurance market
保险市场供需双方具体交易的保险产品。
1.2.2.4
保险供给 insurance supply
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供给方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产品。
1.2.2.5
保险需求 demand of insurance
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需求方愿意并有能力购买的保险产品。
1.2.2.6
保险密度 insurance density
人均保费 premium per capita
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人口数量计算出的人均保险费。
1.2.2.7
保险深度 insurance penetration;insurance depth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费收入占该国家或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1.2.3 客户管理
1.2.3.1
客户 customer
接受保险产品、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等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1.2.3.2
潜在客户 potential customer
有一定缴费能力的,愿意购买保险产品的个人或单位。
1.2.3.3
个人客户 individual customer
已经接受了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或服务的个人。
1.2.3.4
企业客户 corporate customer
已经接受了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或服务的单位。
1.2.3.5
个人客户的财务状况 financial status of individual customer
个人客户的收入、资产和负债等状况。
1.2.3.6
个人客户的关系人 related person of individual customer
同个人客户存在关系的个人或单位。
1.2.3.7
客户的联系方式 customer contact information
保险经营机构与客户之间进行联系的手段。
1.2.3.8
客户的保险历史 customer insurance history
客户作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经营机构购买保险产品的记录。
1.2.3.9
客户的赔案历史 customer claim history
客户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经营机构的赔案记录。
1.2.3.10
客户的联系历史 customer contact history
保险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为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或客户参与保险经营机构组织的活动的相关记录。
1.2.3.11
客户服务请求 customer service request
客户要求保险经营机构为其提供各种保险合同约定的服务的申请。
1.2.3.12
客户服务代表 customer service representative
保险经营机构指派的负责给客户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或依法应由保险经营机构提供各种服务的人员。
1.2.4 保险营销
1.2.4.1
保险营销 selling
保险经营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1.2.4.2
展业 marketing
通过直接争取和代理关系等各种渠道,开展业务宣传和发展保险业务的行为。
1.2.4.3
销售渠道 distribution channel
保险产品和服务从保险经营机构向客户转移的途径。
1.2.4.4
直接销售 direct selling
保险经营机构通过雇员销售保险产品的方法。
1.2.4.5
间接销售 indirect selling
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方法。
1.2.4.6
银行保险 bancassurance
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协议合作、合资企业、兼并收购和设立新公司等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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