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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08十大最具创意博客_总有一样你喜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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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风云律师在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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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业务专长</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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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博客背景下的商业秘密保护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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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6年5月2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就美国苹果电脑公司诉网站博客泄露其商业秘密一案做出裁决，依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在线新闻业一贯的保护原则，驳回苹果要求网站公开个人博客拥有者真实身份的诉求。苹果电脑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这一颇具争议的案件历时近两年终于尘埃落定。由于案件涉及博客等网络新事物是否受新闻自由条款保护以及传媒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这一重要议题，美联社和加州最大的8家报纸均公开表示支持法院允许3名被告对其信息来源保密，此举表明传媒业对此案的重视。另一方面，许多视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重心、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不遗余力的企业均旗帜鲜明地支持苹果公司。由于企业界与传媒业这两大阵营的积极参与，致使案件在全球造成极大影响。
<p>　　一、案情介绍</p>
<p>　　2004年12月13日，苹果向加州圣特拉拉县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有人通过Powerpage、AppleInsider和Nfox.com等互联网站非法散布其尚未公开的新产品信息。苹果表示，相关信息为其商业秘密，极具商业价值，一旦泄漏势必削弱产品的商业竞争力；且苹果已采取了诸多严格措施来保护尚未公开的产品信息，只有在违反苹果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他人才能获得这些信息。苹果认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和散布相关信息触犯了加州的《商业秘密法》。为了确定泄密源头，苹果请求法院向发布信息的互联网站以及其中一个网站发布人的email服务提供商发送民事传票，要求其提供&ldquo;有关泄漏苹果新产品的个人或团体的身份信息的全部文件&rdquo;、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往来信件以及其发送/接受的图片。地区法院支持了苹果的请求。</p>
<p>　　2005年2月14日，Powerpage和AppleInsider等被告以其具有记者身份、应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加州记者保护法》的保护为由，请求地区法院颁发保护性指令以阻止苹果公开信息的要求，但被法院否决。被告不服，于3月22日向加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上诉法院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一审法院应批准保护性指令的请求。</p>
<p>　　二、法庭判决的3个焦点问题</p>
<p>　　1、是否适用《存储信息保护法》</p>
<p>　　《存储信息保护法》(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简称SCA)是1986年通过的《电信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的一部分，该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例外情况下，向公众提供电信服务的个人/团体不得故意向任何个人/团体泄漏(客户)储存于其服务器中的信息内容；向公众提供远程服务的个人/团体也不得故意向任何个人/团体泄漏(客户)记载或储存于服务器中的信息内容。SCA中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苹果一直试图将本案列入例外条款中，称上诉人不应当受到保护。</p>
<p>　　就此，上诉法院认为，SCA中并未涉及关于民事公开的例外条款，故拒绝公开请求并不与国会的立法意图发生冲突，因此本案可适用SCA的保护条款。按照SCA的规定，即使存在&ldquo;为了保护某些知识产权持有人而必须透露有关文件内容&rdquo;的可能性，也不得要求网络服务商(ISP)因民事诉讼要求而公开用户的通信内容。</p>
<p>　　2、是否适用《加州记者保护法》</p>
<p>　　根据《加州记者保护法》(The Reporter&rsquo;s Shiled)，不得要求新闻记者公开所报道信息的来源。该法规定，如发行人、编辑、记者或者其他受雇于报纸、杂志或定期出版物的人拒绝透露其以公众传播为目的的获取、收集或处理尚未公开信息或已发布信息的来源，不得将其定罪。本案的另一焦点则在于法律如何界定记者以及新闻组织。</p>
<p>　　苹果认为，被告并不属于《加州记者保护法》保护对象范围之内，且其从事的是不合法的新闻活动，因此不受该法保护。对此，上诉法院的观点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媒介，涉案网站的行为是否在实质上属于新闻报道才是关键问题。因此，法院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论证：(1)单纯地公布文章与撰写文章相比，是否属于新闻活动？(2)在网页上发表文章是否应享有与报纸、广播等发布信息相同的保护？(3)新闻机构的构成要件是什么？</p>
<p>　　上诉法院认为，一名记者发现具有报道价值的信息，即使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编辑汇总，而仅仅是将信息原文公布在网站上，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新闻网页上发布信息就是一种报道行为，因此应当获得同样的保护。对于网页是否属于出版物的问题，法庭认为法条中保护的对象包括&ldquo;报纸、杂志或定期出版物&rdquo;，从立法者保护新闻自由的意图来看，不应当将非印刷出版物排除在外。因此被告网站应当纳入《加州记者保护法》的保护范围。</p>
<p>　　3、是否适用《美国宪法》和《加州宪法》</p>
<p>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加州宪法》均赋予新闻从业人员拒绝公开信息的权利。法条的核心是，除非出于不违背言论自由的宗旨而不得不公开信息，否则不得强迫新闻记者透露信息提供者的身份。</p>
<p>　　法院认为上诉人属于记者、编辑或发行人，应当受到联邦和州宪法的保护。且即使苹果获得相关信息，也未必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即泄漏商业秘密的人。法庭还提及关于新闻从业人员&ldquo;可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拒绝公开信息来源&rdquo;的宪法权利。</p>
<p>　　最重要的是，法院认为苹果没有&ldquo;尽一切可能地去获取所需信息&rdquo;，而法律规定，只是在无其他获得信息的可行方法时才能使用强制性公开这一最后手段。法庭指出，苹果在起诉网站之前是否并未竭尽所能进行追查，尽管其指出了29名有可能泄露此信息的员工，且声称其已经&ldquo;尽一切可能&rdquo;来寻找泄密者。但除了检查电邮服务器之外，苹果显然没有展开更多调查，甚至对其具体的追查努力涉及哪些具体工作也不能详尽地揭示。因此，法庭裁定苹果未竭尽所能进行合理调查，因此即使在不适用《存储信息保护法》和《加州记者保护法》的情况下，仅依据宪法仍可判定苹果败诉。</p>
<p>　　三、结果与讨论</p>
<p>　　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表明，对于网络新闻传播者，在美国法律范畴内已被认同为新闻从业人员，法律在扩充定义范围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络信息传播的保护。面对法院的判决，苹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其是否已经找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最佳途径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本案对国内企业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网络泄密，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敲响警钟。</p>
<p>　　在互联网普及、信息传播的途径与速度都得到极大拓展的全球化时代，今后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任务将更为艰巨，最为有效的办法莫过于加强自身企业员工的道德准则教育和提高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此外，强化企业内部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使用管理亦是不容忽视的关键。(杨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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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情人节 我们和谁一起过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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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谁让瞬间象永远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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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想你的心百转千回，莫忘那天，你我之间。前，听《年华似水》。点燃一支烟，并不为抽，只想看烟雾从指间挣扎着出来，在空气中袅袅舞蹈，而后悄然淡去，淡然如漠的消失。<br /></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认识漠是在一个秋季午后的无聊时光，我信步闲逛在人流如鲫的聊天室，看他人嬉笑怒骂。漠在几万个网络的游魂中点击了我，于是开始了我们的故事，那时，我叫风儿。<br /></p>
<p>　　上网聊天，是我打发内心苦闷的方式。婚姻只剩下华丽的外表，而我依然得在父母和他人面前作幸福状。感觉自己常常想歇斯底里地叫喊，可是，除了在夜里打开浴室所有的水龙头后哽咽出声，在这个城市我找不到可以肆意的地方。<br /></p>
<p>　　网络是我埋首的沙堆。在那个秋季无聊的午后，我漫不经心地和漠聊着，一边还和朋友通着电话。我对漠说了声：抱歉，朋友来电话，有事离开半小时。漠回答说，没关系，我在这儿等你回来。我没把这句话放在心里，离开了。<br /></p>
<p>　　一个多小时后回来，信步进了一间聊天室，正在左盼右顾间。<br /></p>
<p>　　&ldquo;你在逃避我吗？我是漠&rdquo;一串数字打上来一句话。<br /></p>
<p>　　&ldquo;抱歉，我忘了你在哪个房间。&rdquo;我撒谎起来一点脸红的感觉也没有。<br /></p>
<p>　　&ldquo;我一直在等你，然后就在每个房间不停地找你。&rdquo;<br /></p>
<p>　　怦然心动的感觉，还会有男人为我做这样的傻事儿吗？<br /></p>
<p>　　&ldquo;找我干什么呢？网络最不缺的就是人了。&rdquo;<br /></p>
<p>　　&ldquo;我也不知道，只是很想重新找到你。&rdquo;漠说。<br /></p>
<p>　　一股<a target="_blank" href="http://lady.tom.com/1003/1093/20031226-30703.html"><font color="#0000ff">柔情</font></a>从心里涌出，象宣纸上渲染的颜色，就这样弥漫开来。上网聊天一年后，我破例申请了QQ，只为了漠说，请风儿为我驻足吧。<br /></p>
<p>　　漠漂亮的妻两年前出国了，从此再没回来。漠的工作经常要应酬。醉生梦死。漠这样评价自己的生活。但晚上只要还清醒，漠一定会来。我们常在静谧的深夜隔着屏幕，听着音乐敲击键盘。<br /></p>
<p>　　&ldquo;你的他呢？&rdquo;一个凌晨，漠终于忍不住好奇心问我。<br /></p>
<p>　　&ldquo;商人重利轻别离。&rdquo;我淡淡地答上一句，其实我知道，重的何止是利？<br /></p>
<p>　　从此漠再不过问我的婚姻。他只是尽可能地在夜里陪我聊天，在季节更替的时候殷殷提醒我注意身体。<br /></p>
<p>　　和漠相识一年后，我离婚了。并不是为了漠，只是漠给了我决抉的勇气。离婚的过程伤痕累累。我把自己封闭了起来，断了和所有朋友的联系。直到一个月后感觉象经冬的一棵树，重新长出了新芽。<br /></p>
<p>　　刚上QQ，漠的话象流星一样冲过来：你好，在吗？怎么不来了？发生什么事儿了？你怎么了？没有你的音讯、没有你的消息，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你已经厌倦了这个网络？已经厌倦了网络中的我？&hellip;&hellip;<br /></p>
<p>　　我告诉漠，我离婚了。<br /></p>
<p>　　漠说，真后悔没要你的电话号码，你把我急坏了。为什么不让我分担你的痛苦？<br /></p>
<p>　　离婚后第一次有了想哭的愿望。&ldquo;漠，告诉我你的电话。&rdquo;漠很快把号码打上屏幕，我拨了过去。<br /></p>
<p>　　电话通了，是一个成熟男人磁性的声音。我紧紧地握着听筒，听着漠在紧张地唤着，风儿，怎么不说话？你好吗？我的眼泪终于一滴滴地掉下来，掉在听筒上，有轻微如落花的声音。漠听到了，他轻轻叹口气，反复说着：风儿，别哭，别哭，你哭得我心里很难受。<br /></p>
<p>　　日子象流水悄然流淌着，安静得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沉浸在网络营造的另一个生活空间，沉溺在漠遥远而又虚幻的关爱里。<br /></p>
<p>　　相识二年后的一个冬夜，漠又喝醉了。醉意里他拨通了我的电话。酒后的漠不复成年男人的冷静，软弱得象个孩子。风儿，我要见你。他喃喃地说着他对我的思念、他的爱恋，口齿不清地给我唱&ldquo;如果让我遇见你，而我正当年轻，用我的情，换你最真的心。&rdquo; 漠，等我，我会去见你。电话另一头的我泪流满面。<br /></p>
<p>　　于是很认真地计划着要到西北去见漠。漠说，风儿呀，现在是西北最糟糕的季节，你一个江南女子受不了这里的干旱和严寒。等到明年的夏末，那时天高气爽，气温宜人你再来，我一定带你去看鸣沙山，去看月牙湖，去骑马，去蒙古包吃手抓羊肉&hellip;&hellip;漠还说，风儿呀，我要把房子重新装修一遍，我要买新的桌椅，我要重新搞卫生。风儿呀，明年夏天你一定要度玉门关。<br /></p>
<p>　　那年冬天就在我们的憧憬和计划中过去了。春天的时候，漠告诉我他已经重新装修了房子，买了新的书柜和沙发。是你最喜欢的颜色，漠说。<br /></p>
<p>　　夏天很快来了。就在我为西北之行积极准备的时候，漠忽然从网上消失了。我象一个忽然从光明走进黑暗的人，茫然不知所措。在那一个月里，我不停地拨打漠的电话，可是，家里的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了。就在我疑惑不解的时候，漠又出现了。<br /></p>
<p>　　漠回来了。可是他告诉我，风儿，恐怕我不能见你了。原来，漠的妻回来了，还准备让漠和孩子到加拿大去。我准备出国了，漠说，我会永远记着你的。我呆住了，这个结局太出乎我的意料，对漠的忽然消失我想象了无数的理由，可就是没想到会是这样。漠，你也要离开我了吗？我无法置信地想着。<br /></p>
<p>　　泪水静静地滑落，可是漠看不见。电话里我笑着对漠说，出国呀，漠你去吧，我祝你幸福。你一定不要再惦记着我。漠不停地说着，风儿，风儿，我对不起你。我默默地挂断电话。<br /></p>
<p>　　还有什么比酒精更能安抚人心？每天晚上泡在平的酒吧，看着平变魔术般调出各种让人心迷的鸡尾酒，抿进嘴里，暖意就象旭日缓缓升起。<br /></p>
<p>　　这样微醺的感觉真好，我对平说。<br /></p>
<p>　　认识你十多年了，从没见你这么纵容自己，为什么？平皱着眉头。<br /></p>
<p>　　我轻轻地笑了，为什么？因为我爱上电脑屏幕后的灵魂？打死平也不会相信。<br /></p>
<p>　　平在说着什么？冬至？今天是冬至？我摔摔头，记忆象杂草般一点一点地长起来，很快就蔓延了一大片。我想起了漠说，冬至风儿一定要吃饺子，风儿我要你留着耳朵听我的话&hellip;&hellip;<br /></p>
<p>　　回家打开电脑，邮箱已经快被垃圾邮件占满了，就在这一堆的邮件里，我看到了漠的来信。信是三个月前寄过来的。<br /></p>
<p>　　风儿，我知道你一定是恨极了我，你把手机和家里的电话都停了，而且也不上网，让我再也无法找到你。给你的伤害，我只有恳切地请你，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原谅我的欺骗，原谅我没能实现关爱你一生的诺言。尽管，我是那么的无法舍你。<br /></p>
<p>　　在这个世界上，最让我放不下的，是我年迈的父母，我年幼的孩子，还有远方的你。可是，这一切，我都不得不放下了。就在我期盼你到来的时候，一次严重的腹泻让我住进了医院，检查的结果却是肝癌晚期！死，是意料中的结局，只是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而且来得如此之快！我不知该如何告诉你这个消息。我用了几个不眠之夜才编排了出国的故事，我知道这样告诉你，你会恨我，你会弃我如垃圾。可是，如果实话告诉你，你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来到我身边，而我又是多么虚荣的一个人！我不愿意你第一次看到的，就是被病魔折腾得不成样的我。<br /></p>
<p>　　我真后悔没有早日见你，后悔没有要你的相片，原想着为见面保留一份惊喜。可是风儿，我知道你有江南女子的温婉&hellip;&hellip;你永远是杨柳岸上我等待的新娘！风儿，谢谢你曾经为我驻足。生命虽然短促，但是，我还是感激上苍让我认识了你。<br /></p>
<p>　　化疗已经耗尽了我的精力，我知道，离别的日子已经不远了。真想再听听你的声音，真想把你紧紧抱在怀里。 风儿你要答应我，一定要过得幸福、快乐。没有我的日子里，不要再流泪，你的泪，会让我在另一个世界不安。<br /></p>
<p>　　别了，风儿，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一定实现对你的承诺。<br /></p>
<p>　　信里附了一首歌，是漠曾在酒醉后为我唱过的《怨苍天变了心》：<br /></p>
<p>　　如果让我遇见你而你正当年轻，用最真的心换你最深的情，如果让我遇见你而我依然年轻，也相信永恒是不变的曾经。<br /></p>
<p>　　&hellip;&hellip;<br /></p>
<p>　　泪眼模糊的我拿着电话不停地拨那个熟悉的号码，回应我的却是话筒里不断的&ldquo;嘟、嘟、嘟&rdquo;声。漠，请你一定要等我，请你接我的电话。我一遍遍地在心里祈求着。<br /></p>
<p>　　黎明悄悄来了，我终于明白，漠已经随着黑夜永远地离开了我的生活，只有歌声还回荡在我的身边：<br /></p>
<p>　　本是云该化作雨投入海的胸襟，却含着泪水任孤独的飘零。本是属于我的你同把人生看尽，却无缘再聚怨苍天变了心。<br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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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专利申请复审的流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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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成功案例</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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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br />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br /><br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br /><br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br /><br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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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常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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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执业手记</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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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一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r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br /><br />一、侵权行为地 <br /><br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br /><br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br /><br />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br /><br />4、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br /><br /><br />二、被告住所地 <br /><br />1、经常居住地； <br /><br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br /><br />3、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br /><br />4、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br /><br />5、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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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商标注册和转让有诀窍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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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成功案例</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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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最近，广东省东莞一家民营企业花400万元高价收购回&ldquo;松山湖&rdquo;酒商标，在当地引起了关注。在珠三角，像这样花巨资购回商标使用权，成了很多民营企业难以言说的痛，也正是这种巨额的利润，使一些投资者热炒商标。 <br /><br />　　自2001年我国修改《商标法》后，国家允许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个人有权对持有的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和变更，这为个人投资商标打开了大门。目前在广州、佛山、东莞的一些商标事务所，活跃着一支职业商标投资者队伍。佛山立邦商标事务所副所长蔡悦告诉记者，目前，佛山每年约有三四千件商标注册，其中1/4是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而这些注册商标中，有上百件是炒标人专门用来炒作的。 <br /><br />　　走进商标转让超市 <br /><br />　　炒商标最终是为了交易谋利，那么商标交易市场是什么状况？ <br /><br />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进东莞虎门的华夏商标转让超市，只见各式商标样本贴满了墙壁，商标都标注了不同的身价，便宜的也要两万元，更有两三百万元的高价商标。尽管只开张了一年时间，这家商标超市已经吸引了上万件商标聚集到此，成为目前国内可转让注册商标品种最齐全的超市。 <br /><br />　　据超市总经理吴文俊介绍，目前，华夏商标转让超市已经组织了一万多件闲置商标信息供用户选择，商标类别涵盖了工商登记下的全部45类商品，按照目前商标交易的情况来看，以服装、皮具、食品、酒类、药品、饮料、电器以及化妆品等类的商标交易比较多。顾客进入&ldquo;华夏&rdquo;后，就像在超市里挑选东西一样，一旦相中了合意的商标，便委托超市与商标的拥有者签订转让协议，然后到国家商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完成之后，他就成为该商标的新主人。 <br /><br />　　随着生意的火爆，吴文俊和他的公司建立了&ldquo;华夏商标转让网&rdquo;和&ldquo;搜淘网&rdquo;，目前商标转让业务主要在网上进行，网站的各类转让商标已达到上万件。 在接下来的采访中，记者逐渐搞清了商标买卖中的三个&ldquo;W&rdquo;。 <br /><br />　　什么人在注册商标？从目前的情况看，商标投资者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抢注国内外的知名但未注册的商标；第二种是跟潮注册，大多注册的是流行的歌名、电影名等；第三种是创意注册，用自己想到的特别好的词语注册。 <br /><br />　　什么样的商标好卖？&ldquo;价钱比较高的还是服装类的商标，一些其他类别的商标名称好的价钱也不错。&rdquo;据吴文俊介绍，开业一年多来，该商标超市生意红火，省内外不少企业都慕名来这里寻找自己满意的商标。如去年温州的一家大企业在这里就购买了十几件商标，交易额近两百万元。据说这些被&ldquo;相中&rdquo;的商标基本上没有打擦边球的，在设计上往往都较为独特，如有一件成交价为33万元的图形商标，设计很有中国传统文化韵味，正适合做唐装。 <br /><br />　　谁在为商标埋单？大致有这么几类：第一，做品牌者。他们去注册商标时发现自己喜欢的商标已经被人先行注册，只好掏钱购买；第二，借力者。一些中小企业限于商标专业领域知识的缺乏，不如购买专业设计的现成商标省事。第三，急用者。按照正常程序，企业申请一件商标至少要花两年时间，而转让商标只需5至8个月，因此企业愿意花钱买现成商标。 <br /><br />　　既然有着旺盛的买方市场，商标热炒也就成为必然。广东知识产权协会秘书长顾奇志认为，商标买卖将成为一种趋势，规范的专业商标交易值得提倡。目前国内商标需求市场非常大，一些小企业因为没有能力设计和申请好的商标，对他们来说，从市场购买合适的商标是最好的选择。 <br /><br />　　&ldquo;但如果商标投资者恶性抢注，对商标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就应该严厉打击。&rdquo;广州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有关人士如是说。 <br /><br />　　 抢注商标时有发生 <br /><br />　　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时有发生。以东莞为例，作为全国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拥有近20多万家生产厂家，各类品牌更是多达数十万个。而据资料显示，通过各种途径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不到2万个。东莞很多企业是从小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由于缺乏长远的品牌规划，因此，在它们还&ldquo;小&rdquo;的时候，仅注册了生产的产品类别商标。等到这些企业名气大起来，就会被人抢注其相关产品其他类别的商标。企业要么放弃这些市场，要么重金买回商标。 <br /><br />　　上文提到的&ldquo;松山湖&rdquo;酒商标事件，就是一例。早在1997年哈尔滨一家企业就注册了这一商标，并使用了多年，为保护&ldquo;东莞松山湖&rdquo;品牌和知识产权，去年10月份东莞方面辗转和哈尔滨方面联系上，当时对方开价800万元，通过艰难的讨价还价，最后对方以400万元的价格答应转让，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br /><br />　　随着中国企业逐步走向海外，中国商标在境外也屡屡被抢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原产地保护产品名称是境外抢注的对象。通过商标抢注，国外抢注者向我国企业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进行商标倒卖，给被抢注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商标抢注已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制造市场壁垒的手段。据统计，约15%的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每年商标国外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 <br /><br />　　专家认为，目前商标热炒现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归结于企业对自身品牌的漠视，他们认为只要产品有市场，品牌随时都可以更换，对产品和品牌的建设明显不平衡。广东哲力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春羽认为，大量企业商标被抢注，一是因为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没有长远意识，没有认识到海外市场的重要性；二是因为国内企业多年来养成的经营习惯，一般是先开拓市场，再培育商标或者是有需要时再进行申请，留下许多漏洞；三是因为企业对商标等公示信息关注不够，等到发现自身品牌被注册，抢注方往往已经申请成功了。 <br /><br />　　企业如何保护商标 <br /><br />　　专家认为，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的商标保护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国际经济大循环的贸易竞争中，商标法同国际惯例接轨后，我国的企业获得了更好的商标保护环境，但同时也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现在国际间的知识产权贸易(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等)对各国的经济影响越来越大，作为出口企业更应引起高度关注。 <br /><br />　　对此，广东省知识产权协会为企业开出三个药方：一要早注册；二要多注册，除了注册一个主商标外，还要考虑多注册几个副商标，为自己的品牌建立防线；三是最好将商标和外观专利同步申请。 <br /><br />　　对于企业如何在国外注册商标，佛山市立邦商标事务所副所长蔡悦可谓行家里手。他为企业支招如下：如果出于成本考虑，企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市场，如果产品只在马德里体系中的几个国家销售的话，企业可以只选这几个国家进行注册。如果超前一些的话，除了指定目前需要保护的国家，还要预见到将来的几个重点出口国，把这些国家也同时申请。如果要注册的国家并不属于马德里体系的成员国，企业可考虑使用&ldquo;马德里&rdquo;国际注册和单一国家注册的组合。单一国家注册攻重点市场，马德里则在面上铺开，扩大市场。当然，根据马德里体系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在国内取得商标注册，没有取得国内商标注册的企业是不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 <br /><br />此外，蔡悦还提到一个省钱省时的小窍门，企业注册的商标要集中，最好把中文、英文、图案商标集中在一个商标内进行注册，这样也可以减少申请费用。企业提交申请的时候，对文件中涉及的专业名词翻译一定要符合国际标准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进度，所以申请文案最好请专业公司来做。 <br /><br />在品牌的自我保护方面，志高空调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志高空调副总裁兼营销总监张平说，随着企业实力的扩大、业务范围的延伸和影响力的增加，必须对企业商标注册工作加大管理力度，以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据介绍，志高是国内民营企业中较早成立法律部的企业之一，法律部除了代表公司处理与外界的经济纠纷和争议之外，其中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等工作。志高空调对于商标的保护，除了对与企业相近和相似商标进行注册外，对不同地域也进行了注册。据介绍，志高早在2001年就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在世界140多个国家开展了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避免某些企业恶性抢注商标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后果。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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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商标注册程序解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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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d>2006-12-01T23-15-12 CST</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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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法律服务</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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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6、未注册商标的弱点 <br />　　 1）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br />　　 2）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br />　　 3）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br />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而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br />　　 总之，使用未注册商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r />7、什么商标可以申请国际注册 <br />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我国已经注册或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申请人的名义要与国内注册的完全一致；商标要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要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不超过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br />8、什么人可以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br />　　申请人应在我国国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申请人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ldquo;马德里&rdquo;协定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三资企业，他也可以在中国向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其资格视同大陆申请人。 <br />9、什么是商标异议 <br />　　对商标局初审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异议，所谓异议，就是指对商标局初审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否定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也就是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将该商标核准注册，提出异议的人，可能是该商标的利害关小人，认为初审并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初步审定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影响了自己的商标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提出异议的人也可能是一般社会公众，认为初审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因而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br />10、异议申请程序 <br />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将《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局，《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页码及初审号，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交被异议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答辩，并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予与裁定；期满不答辩的商标局可执行裁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册的，该商标的注册公告无效。 <br />　　对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br />11、商标侵权处理 <br />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问题，许多知名企业的知名产品经常会遇到假冒品的困扰，给该知名企业的产品信誉带来严重损害。同时一些不法份子，企图规避法律，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与某知名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外包装装璜、商标，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其行为不仅是对企业在先权利的损害，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打击应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br />　　如果类似的情况发生在您的身上，您又该如何办理呢？ <br />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概括的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br />　　第二步，我们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理案件。 <br />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侵权案件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途径。1、行政查处。这种方法的主要优势在于，查处力度大，查处行动快。对制假者和售假者打击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蔓延。但单独使用这一方法，很难将法律赋予投诉人的权利用尽。这里所指的就是损害赔偿问题。一般来说，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投诉人为制止侵权行为会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许多企业都希望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详见《商标法》）但由于通过行政机关请求赔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被侵权人权利不能用尽。2、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优势在于，查处力量大，投诉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投诉人很难在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单独实施。 <br />　　具体两种方法，那一种更好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存在价值选择的问题，也要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br />　　第三步，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投诉书或起诉书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最直接因素，因此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 <br />　　同时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ldquo;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rdquo;。换言之，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办理商标侵权案件，应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br />　　最后，进行投诉或起诉。 <br />12、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br />　　1、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这一点，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有商标专用权存在，许可使用权只是商标专用权的派生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某些人商标知识的馈乏，竟致接受未注册商标的许可，并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许可费。 <br />国内企业之间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对外开放后，我国不少企业接受外商在中国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并支付许可使用费，从而上当受骗，在经济上蒙受损失。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非注册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ldquo;许可&rdquo;第三人使用，在获得利益或侵权行为被发觉后逃之夭夭，结果&ldquo;被许可人&rdquo;遭到处罚。因此，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首先要审查被许可商标是否为注册商标，然后再审查许可人是否为该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br />　　2、被许可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如果被许可商标是使用在人用药品或烟草制品上的注册商标，被许可人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比如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等。因此，中国公民不能以个人名义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生产人用药品或烟草制品的企业也不能签订使用人用药品或烟草制品上的注册商标使用计可合同。 <br />　　3、被许可人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被许可商品经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br />　　4、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本规定，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等的限制，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毕竟与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差别，为了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物便利，法律规定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是必要的。 <br />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事关重大，当事人双方必须慎重对待，最好能聘请商标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做为顾问，或者由商标事务所代理办理许可使用事宜。一般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br />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br />　　（2）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注同证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br />　　（3）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和名称； <br />　　（4）许可使用的形式； <br />　　（5）许可使用的期限、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数量和产品销售地区； <br />　　（6）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br />　　（7）商品质量要求和质量监督办法； <br />　　（8）商标标示的印制或供应方式及要求； <br />　　（9）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br />　　（10）违约责任； <br />　　（11）合同生效时间； <br />　　（12）对方签字盖章。 <br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中心内容是规定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与义务。 　 <br />　　就许可方来说，其主要权利有：一是收取许可使用费；二是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方的主要义务是维护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放弃商标的续展注册，也不得注销许可使用的商标。 　 <br />　　就被许可方来说，其主要权利是否按合同的规定合理使用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有：一是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二是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接受许可人的监督；三是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本企业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四是不是将使用权转让第三人。 <br />　　 　　　　　　 <br />1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br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br />11、注册商标如何转让？ <br />需要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br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br />12、什么是《商标公告》？ <br />《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其作用在于让社会各界监督商标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目前，《商标公告》每月出版四期，每期分为上、下两册。　　　 <br />13、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使用？ <br />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要注意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同时，为了便于审查，应当附送商标设计说明。 <br />14、商标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br />商标文字可以使用繁体字，无论是简化字还是繁体字，都必须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br />15、酒类商品有哪些通用名称？ <br />曲酒、特曲、大曲、二曲、三曲、烧酒、二锅头、酿、米酒、高粱酒、山楂酒、苹果酒、梨酒、黑加仑酒、弥猴桃酒、人参酒、威士忌、白兰地等。 <br />　　&quot;全粮液&quot;与&quot;五粮液&quot;近似，不能视为商品通用名称。 <br />　　&quot;香槟&quot; 是法文&quot;Champagne&quot;的译音，是法国原产地名称，指产于法国Champagne省的一种起泡白葡萄酒，不能作为商品通用名称使用。 <br />16、什么叫&quot;非法印制商标标识&quot;行为？ <br />印制单位印制未注册商标时，依照委托人的要求，在商标标识上加印&quot;注册商标&quot;或注册商标标记?字样或，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实施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提供了方便，这种行为应属《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quot;非法印制商标标识&quot;行为。　　 <br />17、什么叫&quot;冒充注册商标&quot;？ <br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某一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册。如在未注册商标标识上加注&quot;注册商标&quot;字样或加注&quot;注&quot;或&quot;R&quot;注册标记，或者在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上冒称注册商标等。 <br />18、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服务项目上以相同商标申请注册时应怎么办？ <br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服务项目上以相同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按类别分别提出申请，分类表中未列入的服务项目，应附送说明书，由商标局确定类别。 <br />19、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外国申请人名称时应注意什么？ <br />母语是英语的外国申请人名称，除填写英文外，同时应当翻译成中文填写。商标局在审查确认时以英文名称为主。母语是非英语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人名称应当翻译成中文，同时可以翻译成英文。翻译成英文的，商标局审查确认时以英文为主，未翻译成英文的，以中文确认其申请人名称。　 <br />20、&quot;注册商标&quot;字样或者注册标记从什么时间开始启用？ <br />&quot;注册商标&quot;字样、&quot;注&quot;或&quot;R&quot;只能使用在经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上。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后，如果只是见到商标初步审定公告，还不能使用&quot;注册商标&quot;字样、&quot;注&quot;或&quot;R&quot;。只有经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并刊登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方可使用&quot;注册商标&quot;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br />21、使用《商标注册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br />　　《商标注册证》是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授予商标注册人商标专用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使用时要注意：1、不得擅自涂改；2、不得自选转借或转让；3、不得自行复制，严禁仿造；4、商标注册办理、转让、续展、注销申请时，必须交回《商标注册证》；5、应当妥善保管，遗失或者毁损，要及时申请补发。　 <br />22、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可以吗？ <br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它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 <br />23、申请商标注册时，指定颜色与不指定颜色有何区别？ <br />申请注册商标时不指定颜色（即黑白色商标），法律未禁止在实际使用时使用彩色，但对颜色不予以保护。但是，注册指定颜色的商标，在使用时若改变所指定的颜色，则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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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商标知识入门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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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业务专长</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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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一、什么是商标？ <br />世界上对商标有多种定义，主要有： <br />（1）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br />（2）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 <br />（3）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 <br />总而言之，&quot;商标&quot;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br /><br />二、商标的起源和定义 <br /><br />　　商标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br />考古学者根据出土的陶器发现，在中国古代，曾强制要求陶工将其姓名标示在陶器上，但很难考证这些陶器是否已进入商品交换领域，因此，这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商标。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生产者逐渐认识到，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标记的重要性，这样可以使消费者凭标记识别、购买自己的产品。到北宋时期，山东济南一家专门制造细针的刘家&ldquo;功夫针&rdquo;铺所使用的&ldquo;白兔&rdquo;商标，既有图形，又有&ldquo;兔儿为记&rdquo;的字样。这是我国至今发现的较早的比较完备的商标。 <br />　　据此，我们可以对商标下一个简单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br /><br />三、商标的特征？ <br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br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性，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属违法。 <br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br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br /><br /><br /><br />四、商标的作用 <br /><br />　　1、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以方便消费者在市场上选择、购买。消费者熟悉商标后，可以凭商标知道该商品是哪家企业生产的。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好，消费者会继续购买，否则会选择其它品牌。因此，区别作用对企业与消费者都是重要的。 　 　　2、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质量好的商品会使其商标的知名度不断扩大，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标又会使该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 <br />　　3、企业的无形财产。商标作为企业的工业产权，与其它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更是如此，甚至是巨额财富。据美国相关杂志报道，&ldquo;可口可乐&rdquo;商标价值240亿美元，&ldquo;万宝路&rdquo;商标价值300亿美元。 <br /><br /><br /><br />五、商标的构成 <br /><br />　　 在我国，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或两者组合构成，其中，文字包括中文或外文。目前，&ldquo;立体商标&rdquo;、&ldquo;音响商标&rdquo;、&ldquo;气味商标&rdquo;还不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客体。 <br />　　我国 《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目前，对商标的显著性，很难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商标，显著性标准也不一样，但获得注册的商标一定可以使消费者将不同企业的商品区别开。 <br />　　此外，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有如下要求： <br />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br />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br />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br />　　4、同&ldquo;红十字&rdquo;、&ldquo;红新月&rdquo;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br />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br />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br />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r />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br />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br />　　10、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br /><br />六、商标有几种分类方法？ <br />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八大种类。 <br />（1）根据商标的构成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br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br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br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br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br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br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br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划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　　　 <br />七、什么是集体商标？ <br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br />八、什么是证明商标？ <br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br />　　　 <br />九、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br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br />十、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br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r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同意的除外； <br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br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br />（5）同&quot;红十字&quot;、&quot;红新月&quot;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br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r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br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br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br /><br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br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br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br />（3）缺乏显著特征的。 <br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br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br />（5）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br />（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br />（7）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br />（8）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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