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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zhu200009'职业博客]]>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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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发表自己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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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zhu200009.blog.bokee.net/</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creator>zhu200009</creator>
<pubDate>Tue, 10 Jun 2008 10:06:10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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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申诉-请求正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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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strong>尊敬的市.县.各级领导及同志们&nbsp;</strong></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nbsp;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我弟朱耀元正在建设中的房子被邻居家朱祈华(一组09号)推倒模板(附图).此事即让我家的经济受损,而且名誉也受到极大的影响.以下是整个事情的经过,烦请相关领导主持公道,还普通人民一个基本权利.</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5月7号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说正在建设的房子被朱祈华推倒,当时我的第一反应这不可能,我想这样的事情只有政府机关.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才能做的事情, 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怎么可能把别家的房子给推掉呢？然而事情确实让人不敢想像,事情即然发生我们只好请求政府部门处理,因为我们在深圳工作,当晚只好通过电话形式向街口村村委书记朱祈宝同志和村委员朱国宝同志报告此事,他们俩当时答应前去处理,结果过了两天确没有一人去处理此事,甚至都没有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因为朱祈华同志对外和别人讲他要和我家结怨,自古至今人们对结怨的理解是杀人,因为我家只有年龄六十六的父亲、六十四的母亲、二十八的残疾的弟和几个几岁小孩在家，因怕家里产生更大的纠纷,因此我们在深圳的四兄弟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回家一趟，我们于五月十号早上到家，八点多钟又向村委会书记.村长.乡书记报告此事。当天他们上午才派了两人前来寻问，但是没有结果，后来晚上邀请双方的亲友及证明人，结果谈到三点半钟的同时也没有一个结论。第二天对方联系村干部说要和我们签协议,但是当晚讨论到最后他同样又没有达到一个结果,最终村委会讨论，村长朱礼桂同志表态&le;此事村委处理不了,以后也不会管了&ge;第三天(5月12日)我们又只好向乡政府再次请示,当晚邓乡长和一个党委委员来处理此事,最后给我们的结果是&le;对方太无理&ge;答应我们.他说另天叫土管局同志过来看现场后.再给你结果,结果他们也没有过来,我等到5月13日下午再去找邓乡长,他给的答复是：&ldquo;你们建的房子我不能说不给你们建,但也不能说让你们建&rdquo;,这样就让我们更为被动,不但两级党和政府没有将此事处理好,反而使事情更加复杂化了.这就是我们农村的乡.村干部的处理问题的效果。</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我们的房是建在邻老房的宅基地,我们三月二十五申请批地且按要求交清了所有的费用,然而一直到现在收到的只是一个乡政府开具的收据,没有得到&lt;&lt;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gt;&gt;,这样我们的权益不但没有行到法律的保障,而且使我们在请求法律支援的时候寸步难行,我们多次请求发证,他说至少需要半年后,邓乡长说有乡政府的收据就可行. 我相信政府办事效率不可能那么低？</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因为现在我们在建设中的房子被推翻,不但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而且在名誉受到极大创伤,至使一家人在精神上承受极大压力,使得一家人不能正常在外工作,在家的人不得安心,这样对人民的最基本的权益都没有得到保护,同时也是对党、对法律的严重侮辱和侵害。</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根据我们在外面所了解的信息，&ldquo;政府应该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所提倡的是为人民服务&rdquo;，因我们一直在外工作，不知道家乡政府是不是我们想像的这样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nbsp;</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当事人社会背景：</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朱祈华：在水源乡属家庭富裕型，曾从事村用电户的收费工作，在六合彩赌博上争了不少的钱财（做庄赚取了不了钱财，派出所有证可查），与村乡两级有良好关系，在社会上有多次与人打架斗殴现象。</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朱志新：是朱祈华之子，在修水县城教书，具体什么学校不太清楚，他在此事中也扮演一定的角色，背后支持其父亲将此事闹大，做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应该具有较高的良知及品德。这样的老师能教出好的学生吗？？</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nbsp;</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以下为图片，敬请大家观看，还我一个公道</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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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zhu20000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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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0 Jun 2008 21:33:03 GMT+08:00 </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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